学前教育法:幼园禁资本化小学化
发布 : 2024-11-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教育部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内地《学前教育法》,指出新法将强化监管幼稚园办学,包括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或收购控制公办幼稚园及非营利民办幼稚园,幼稚园不得作为企业资产在境内外上市;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者不得聘任;幼稚园不得组织入园考试,不得教授小学课程等。
中新社报道,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昨在北京表示,该部将持续开展清理整治,坚决纠正幼稚园教授小学课程内容「小学化」等不规范办园行为。教育部将加快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田祖荫表示,教育部将加强幼稚园专业指导,引导幼稚园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支持幼儿主动探究学习,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健康快乐成长。
前科者不得从业
《学前教育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8日通过,将于明年6月1日起实施。《学前教育法》强调,幼稚园教师、园长、保育员、卫生保健人员等应当具备规定的条件,要求幼稚园及其举办者应当按标准配置充足的教师和其他职员。《学前教育法》第44条规定,有虐待、性侵害、性骚扰、拐卖、暴力伤害、吸毒、赌博等犯罪前科者,以及有酗酒、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等其他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情形者,将禁止从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