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原副局长、足协原副主席杜兆才(图)受贿案一审,昨日在湖北省武汉市中级法院宣判。法院审理查明杜兆才受贿4341万馀元(人民币,下同),以受贿罪判处杜兆才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400万元。
法院认定,杜兆才2012年至2022年在体总及中国田径协会、中国足球协会任职期间,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赛事承办、人事安排、球员转会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利用职务便利为足球俱乐部在主场迁移、球员转会等事项上谋取不正当利益,严重破坏足球领域公平竞争秩序和行业生态环境;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具有酌定从重处罚情节。
另据中纪委前日通报,今年5月底被查的体育总局前局长苟仲文,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犯罪,决定开除其党籍及公职(双开),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通报列举苟仲文「罪状」包括严重破坏体育系统的政治生态;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提供帮助,搞权色交易;私自留存涉密文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