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居民称亲戚介绍10万售丁权 曾在「卖丁部门」签文件 姑丈?找「程振明」助处理(组图)

发布 : 2025-3-1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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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昨指,文件显示新界原居民梁国彪(图)申建的丁屋,事后以共854万元售予两名买家。梁确认他没看过相关售楼书,并非真正卖家。(杨志权??o?J??



次被告程振明


【明报专讯】有「村屋大王」之称的王光荣与现任元朗区议员程振明涉嫌「套丁」,案件昨于区院续审。一名新界原居民供称,他1997年经亲戚介绍下同意用10万元出售丁权,并曾在元朗政府合署签署文件。控方追问是什么政府部门,他答「卖丁?部门」,庭上传出哄笑。后来该原居民收到政府信件,要求他支付逾100万元款项,亲戚?他找一名叫「程振明」的人处理。

被告王光荣(72岁)及程振明(65岁)否认一项串谋诈骗罪,涉及串谋142名新界原居民一同诈骗地政总署,诱使署方批出兴建丁屋牌照。控方昨日传召梁国彪作供,梁为上述142人之一。梁称,他1996年购入一个居屋单位,翌年其姑丈联络他父亲,问梁及其胞弟「如果唔起屋,卖唔卖丁」,并提出报酬10万元。

多次收支票 曾白纸签名

梁国彪说,他及其胞弟同意「卖丁」后,同年二人在姑丈通知下,两度前往元朗大棠路的不知名建筑公司签文件,事后梁分别收到1万元及2万元支票。数年后,梁及其胞弟被通知到元朗政府合署签文件,梁不清楚是什么政府部门,庭上称「卖丁?部门」,并指职员没向他解释文件,梁签妥离开后有人给他2万元支票。5年后,二人再到建筑公司签署多份文件及在白纸签名,签妥后获发5万元支票。

梁续称,事后他收到政府来信要求缴交逾100万元款项。梁联络其姑丈,对方给梁一个电话号码,?他找名叫「程振明」的人处理。对方在电话中?梁把信件交给他,梁亲自到元朗后将该信交予一名陌生男子后,没再理会事件。

梁曾在接受廉署调查时称不清楚自己父系是否源于元朗南边围,辩方昨在盘问指出,梁与其父亲及胞弟不时从南边围的「社福堂」领取福利金,「冇关系都唔会派畀你啦」,?且有南边围为梁出生举行点灯仪式的纪录;梁表示同意。辩方又问,梁被捕前是否一直以为转让丁权不犯法,倘当初有人说收取10万元需配合欺诈政府,他便不会参与;梁同意。?

【案件编号: DCCC 104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