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遭丈夫陈耀阳恐吓袭击案续审 李明慧自爆正办离婚(组图)

发布 : 2025-9-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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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慧昨日续到东区裁判法院作供。(摄影/记者:杨志权)



李明慧透露与丈夫陈耀阳(图)离婚并非只因今次案件,还有其他因素。(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1997年港姐亚军李明慧疑遭丈夫陈耀阳恐吓及袭击一案,昨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审。李明慧庭上供称,事发后她打算收拾个人物品离开赤柱寓所,发现其珠宝首饰失窃,其后前往警署报案。李提及,被告事后表明要与她离婚,两人正办理离婚手续,李表示离婚并非只因本案,还有其他因素所致。

李供称事发后珠宝首饰失窃

被告陈耀阳(58岁)被控今年1月21日在赤柱赤柱村道50号某单位,威胁陈李明慧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她受惊,并于同日同地袭击她,对她造成身体伤害。李明慧昨日继续作供,接受辩方大律师盘问。她表示案发后发现其珠宝首饰失窃,跟胞姊商量后报警处理,后来向警员确认有意录取口供,于是前往赤柱警署。辩方质疑李于录取第一次口供内容不准确,李形容「It was a overwhelming day」(这是压力沉重的一天),她经历一整天后在身心疲累下录口供。

自认中文水平仅「幼稚园程度」

李又指,当时警员与她以中文录取口供,惟她的中文水平仅「幼稚园程度」,她自5岁起移居加拿大。辩方质疑李说法,指她过往上节目不论看台词或与嘉宾艺人对话都以中文进行。李表示会请人帮忙翻译台词,不觉得上节目后令中文得以改善。

李作供完毕后,控方传召时任赤柱警署指挥官许育芙。许在庭上确认到场警员调查后的纪录,指第一次报案后,警员在记事册写「无人受伤,唔需要睇医生」;第二次报案后,警员则记录「报案人拒绝进一步协助,无资料显示使用暴力或威胁使用暴力」。辩方询问是否两次调查均显示除了发生争执外,无需进一步协助,许表示同意。审讯今天继续。

【案件编号:ESCC 224/25】

记者:杨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