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例》管在港经营 律师:内地授课或避管
发布 : 2025-10-3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本报发现一批在港注册的、以「香港」高校之名的机构在内地开课并颁授专上学位,其商业行为或介乎两地法律的灰色地带。根据香港《教育条例》,未经注册机构在香港办学、颁发学历证书即属遾x??;而在内地,教育机构有权开班授课,但无权颁授内地学位。涉事机构主要教学活动均在内地,在港有公司注册,颁授声称的「香港证书」而非内地学位证,有律师形容个案吊诡,他们实际授课在内地,有可能规避《教育条例》监管。
粤市教育局:开班合法 不能派学位
涉事机构在内地亦有注册培训公司,其中一间「院校」在广东省城市授课,记者致电该市教育局的谘询热线,职员告知涉事机构并非注册专上院校、不能派发内地学位,若派发内地学位属违规,但如在内地开班培训属合法。
香港教育局则表示,任佾x??构、个人须注册或临时注册为学校,才能开办规模每日20人以上或同一时间规模8人以上的教育课程,未经许可不得颁授学位;另据《非本地高等及专业教育(规管)条例》,如欲在港颁授非本地高等学术资格的课程,须在开办前办理注册或获豁免,但不包括纯遥距学习课程。不过,涉事机构主要活动在内地,或不属在港营运。
记者致电其中名为「香港财经学院」机构查询,招生办陆女士回覆,坚称机构已在两地政府注册,又称公司属培训公司,服务内地生,未在香港授课,强调在内地私立机构不受限制。
律师梁永铿指出,关键在如何界定「在港经营」,教育条例仅规管在港经营的教育机构,但涉事公司有可能规避法例,如辩称仅以在港注册作招徕,实际从未在港「经营」,并未在香港进行开班等教育活动。
(侦查报道.违规办学系列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