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Mo索偿案明年5.4开审 雇主续缺席 官斥卸责(图)
发布 : 2025-12-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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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员李启言(阿Mo,图)入禀向雇主「舞馆有限公司」申请雇员补偿,案件排期明年5月4日开审,届时阿Mo会透过视像系统作供。(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3年前MIRROR演唱会坠屏意外中受伤的舞蹈员李启言(阿Mo)入禀向雇主「舞馆有限公司」申请雇员补偿,昨于区院再作指示聆讯。法官罗丽萍斥舞馆一方缺席聆讯及拒收挂号信,明显逃避责任,本案「唔应该再等落去」。案件正式排期明年5月4日开审,届时李启言会透过视像系统作供,李父李盛林牧师则会亲自到庭作供。
阿Mo将视像作供
申请人李启言委派法律代表应讯,答辩人舞馆有限公司则缺席聆讯。罗官甫开庭称,李启言一方向舞馆的注册地址发送挂号信,该地址仍然有效,却被「打回头」,舞馆有很大嫌疑逃避责任;法庭认为舞馆一方知悉是日聆讯,只在逃避责任之下拒?x??信。罗官提及,根据李一方的查册资料,舞馆似乎没有俗称「大判」的总承判商,本案事隔逾3年,「唔应该再等落去」,应尽快排期开审。
父陈述称失去部分工作
申索方称将庭上探讨
案件管理方面,罗官透露李启言一方有两名证人,分别是李启言和李父李盛林,李一方拟聘用两名大律师代表,审讯唯一议题是李当时的月薪多少,以计算补偿金额。罗官指出,本案议题不复杂,若舞馆一方缺席聆讯,则毋须盘问证人,?李一方考虑是否委聘资深大律师处理。经商讨后,罗官将案件排期明年5月4日开审,预留一日审期,并下令李一方提前告知李启言作供地点,以安排遥距聆讯程序。
罗官问及,李盛林在证人陈述书讲述自己忙于照顾儿子,「无?一?工作」,此事与雇员补偿诉讼有何关系;李启言一方回应,审讯时可以探讨事件。罗官又提到,从呈堂证据文件可见,关于李启言接受治疗的部分不够清楚详细,罗官预期本案补偿额可达法例上限,?李一方考虑呈交补充证人陈述书。此外,李一方须将指示聆讯命令及审讯文件册等,送达舞馆的注册地址。
根据入禀状,2022年7月28日红馆MIRROR.WE.ARE演唱会期间,一块巨型LED屏幕坠下击中李启言,医学诊断他四肢瘫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案件编号:DCEC 3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