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千元开户助骗党洗300万 双程证妇囚40月

发布 : 2025-12-2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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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持双程证女清洁散工去年5月来港开设两个傀儡银行户口,让不法分子用作洗黑钱逾300万元,她早前承认两项洗黑钱罪,昨在荃湾法院(代替区域法院)判刑。控方为打击及阻吓傀儡户口洗黑钱申请加刑,法官谭思乐批准加刑5个月、即20%刑期,被告判囚40个月。

控方申加刑阻吓洗钱获批

根据控罪,被告马志芳(现年53岁)去年5月7日至6月29日利用中国银行及花旗银行共两个户口,清洗共逾307万元黑钱。案情指出,3名受害人分别因微信「保证金」及虚假加密货币投资计划骗案,分别转帐约40万、49.5万及10万元到被告的两个户口。

案情续称,被告去年5月6日由内地来港,翌日开设上述两个户口,成为户口唯一签署人,又向银行自称经理,居于深圳,月入约2.5万至5万元人民币。案发时,两个户口存款分别有约237万和70.9万港元的存款,款项其后被转走。被告去年10月2日来港时被捕。

辩方求情称,被告有中学教育程度,育有两名子女,亦需供养父母,为家庭经济支柱。案发时被告任职清洁散工,月入3000元人民币,为1000元人民币报酬犯案,已深感后悔,向受害人道歉。谭官判刑时指出,洗黑钱属严重罪行,须判阻吓刑期,因应控方加刑申请,判囚3年4个月。

【案件编号:DCCC 55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