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现届管委会解散 合安无限期接管 法官颁令批准 民青局称将依期举行业主大会(组图)
发布 : 2026-1-0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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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过70岁的林婆婆于宏福苑宏道阁居住37年,现居于政府提供的应急住宿,每日仍会到屋苑附近远望其单位。她说希望当局原区安置居民。法官林美施昨日指出,重建屋苑刻不容缓,命令解散现届管委会,委任合安为管理人。(李绍昌??o?J??

【明报专讯】民政及青年事务局长向土地审裁处申请委任华懋集团旗下「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为宏福苑管理人,取代现届宏福苑法团管理委员会。案件昨聆讯,法官林美施指出,重建屋苑刻不容缓,命令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31??o?J??解散现届管委会,委任合安为管理人,不设期限,合安须每月向民政事务总署提交报告。民青局长麦美娟昨表示,合安会筹办简介会,向业主和居民介绍管理人的角色。
明报记者
申请人为民青局长,答辩人共15人,包括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及14名现届法团成员。答辩人均无出席聆讯,获法庭批准毋须到庭;民青局长由资深大律师吕世杰代表,指答辩人不反对局方的申请,而政府知悉有关申请引来社会揣测,局方重申现在是众志成城处理宏福苑事件的关键时期,不容任何人以阴谋论等作无理指控。
民青局指不容任何阴谋论指控
局方代表称是次申请在香港史上是「首无前例」,唯一目的是维护和促进宏福苑居民的权益,并得悉现届法团不反对有关申请;并在庭上提出多项支持解散管委会的理据(见表),包括现届法团无力承担重建宏福苑工作、当局仍在调查事件的法律责任,法团的公正存疑,及居民之间利益冲突。局方力陈,合安一直提供管理物业的服务,适合出任屋苑管理人(见另稿)。法官林美施特意询问合安会否履行责任,于今年12月限期前举行宏福苑业主周年大会;局方表示确认,并指合安会设法与居民接洽,通知业主大会的安排。
林官裁决称,这次前所未见及复杂的灾后重建问题非一般业主能够胜任,当中涉及如何保障居民的法律权益、如何执行大厦公契、处理灾前签订的维修屋宇合同、向保险公司索赔、管理屋苑滚存的巨额资金等。林官认为依赖这14名法团成员或其他业主去担任此等工作,实属不切实际,应交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独立第三方处理,可确保中立及透明度,?且部分业主已对现届管委会的能力及信心产生质疑。
林官又表示,合安表明会依期举行周年业主大会,设立与业主接洽机制,每月向政府汇报工作进度,并称业主日后有权向法庭申请撤换屋苑管理人,达到监察合安工作的成效。最终法庭接纳局方申请,下令解散现届管委会及委任合安无限期出任管理人,民青局一方没有讼费申请,法庭不颁布任何讼费命令。
麦美娟于聆讯后会见传媒,表示民政事务总署已成立专责跟进小组,将与合安紧密协作。她重申,管理人只暂代原有管委会职能,代表法团处理屋苑管理事务,法团作为依?x??立的法人仍存在,所有重大决定会透过业主大会由业主决定。
宏福帐户馀亿多元
麦美娟被问及如何监管合安表现,以及聘委前有否谘询居民,她指合安是持牌物业管理公司,受到物业管理监管局的条例监管。她又称,民政总署会成立一个「专班」,协助合安管理好宏福苑的工作,而合安会每月向民政总署提交报告。麦说合安会为居民安排不同的简介会,令到居民了解合安的角色和工作。
至于宏福苑法团管委会工作报告显示宏福苑帐户存款尚馀1亿多元,与大维修承建商「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履约保证金今年7月30日到期。被问到如何处理财务安排,麦美娟强调合安须聘请专业人士厘清合约中业主及法团的法律责任,当资料足够后业主才能透过业主大会做「充足的决定」。
【案件编号:LDBM193/25】
(宏福苑大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