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太爱打官司」危险 胡国兴弟拒签执业表 律师徒弟获豁免

发布 : 2018-8-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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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退休法官胡国兴的胞弟胡国贤律师,早前提早与女实习律师终止合约,遭她兴讼索偿,后来女方欲申请成为执业律师时,胡国贤拒绝为她在申请表签名,又说在其逾50年从事法律专业的经历中,未遇过如她般热中打官司的人,又质疑她不具备做律师的技能和资质。高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审视其个案后,批准该名女实习律师毋须提交具胡国贤签名的申请表。

实习期提前解约 胡弟遭索偿

张官昨于判辞中透露,申请人区嘉文曾在胡国贤律师行实习,当时她的师父为胡国贤。区其后被提前终止实习律师合约,她去年入禀区域法院控告胡国贤不当解雇,并要求赔偿。申请人其后申请成为执业律师,胡一度决定有条件为她签表格,但及后又改变主意,拒绝签名。

申请人之后向高等法院申请豁免她提交具师父签名的申请表,香港律师会和律政司长均表明不反对其申请,仅胡国贤反对。张官指出,胡于反对理由中提到,申请人除向他索偿外,亦有控告其他律师行,而在胡超过50年从事法律事业的经历中,从无遇过如申请人般热中于打官司的人。胡认为,受过法律训练的人如此爱兴讼是非常危险的事,强调这对社会、法制和?x??均无好处。

官信有做律师技能资质

张官则认为,申请人或许并非容易相处的人,但她或如普通市民般,真心感到受到不公的对待才指控其师父,并指资料未能显示她是热中打官司的人。张官又指出,申请人并非无做律师的技能和资质,认为她是因与胡国贤的关系完全破裂,才不能提交有师父签名的申请表,故决定让她豁免提交。

【案件编号:HCMP85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