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光缆救渔网 渔民判罚逾260万(图)

发布 : 2020-1-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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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渔民在海口市新海村渔港收拾渔网。(新华社)


【明报专讯】海南省临高县羊姓男子在捕鱼作业时,因渔网钩挂光缆,为减少个人损失,私自切割海底光缆致光缆中断,造成268万馀元(人民币,下同)损失。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被告人羊某有期徒刑7年;责令其赔偿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维修费、打捞费等共计268.6万元。

判决指出,2019年1月29日11时许,被告人羊某作为船长驾驶渔船在临高港外海域进行捕鱼作业。作业一个小时后,发现该船无法正常航行,且船体倾斜。羊某发现船尾右侧两块木板中间夹著中国电信临高至北海海底光缆。

由于光缆过重无法解开,被告人羊某从机舱工具箱里取出打磨机、插线板,并将打磨机拉至船尾,开始对光缆进行切割。约十分钟后,光缆被割断后滑落海里。被告人羊某更换新的渔网后继续作业。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羊某在临高港外海域进行捕鱼作业期间,因渔网钩挂光缆,为减少其个人损失,故意割断海底光缆,造成光缆中断,影响户数约10万户,故障历时4303分钟,打捞、维修费用共计268.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海口市美兰区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被告人羊某有期徒刑7年;责令其赔偿中国电信海南分公司维修费、打捞费等共计人民币268.6万元;至于扣押在案的渔船及导航设备2台,待其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后再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