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9市设试点 助港澳律师执业

发布 : 2020-8-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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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昨日表决通过一项决定,授权国务院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9市,开展港澳执业律师取得内地执业资格和从事律师职业试点工作。符合条件的港澳执业律师通过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取得内地执业资格的,可以从事一定范围内的内地法律事务。

具体试点办法由国务院制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试点期限为3年,自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