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罪判囚18年 任志强服从不上诉(图)

发布 : 2020-9-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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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公开批评国家主席习近平的69岁华远集团前董事长、红二代任志强(图),被控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昨日一审宣判有期徒刑18年,罚款420万元(人民币,下同)。任志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有消息称任志强的家属冀能为任申请保外就医或监外执行。明报记者

通报指渎职致国企失1.2亿

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昨晨9时许就任志强所涉案件宣判,过程约半小时。约11时10分,北京市第二法院在官网发布消息,称经法院审理查明,任志强2003至2017年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4974万馀元;收贿125万馀元;挪用公款6120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有控股企业「遭受特别重大损失」1.167亿馀元,其中华远集团财产损失5378万馀元,任志强个人获利1941万馀元。

消息:家属盼申保外就医

法院认为,任志强的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鉴于任志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承认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接受法院判决,且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法院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18年,罚款420万元。宣判后,任志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有接近案件的人士向本报称,任年迈体弱,当局为防意外,在庭审时均有准备急救医生。鉴于任氏对检方指控全部承认,且家属配合,在宣判前已将包括滋息在内违法所得全数上缴,且有意赔偿国企损失,因此并未从严量刑。另有消息称,任志强的家属希望能申请任保外就医或进行监外执行。本报尝试经中间人联系任志强家属求证,中间人称家属拒绝回应。

BBC:儿子人身自由受限

有不愿具名的律师认为,若严格按法律标准,对任的判决「已算优待」。其中根据2016年两高的司法解释,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任氏挪用公款6120万元,也远超判囚5年以上的标准;国有公司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标准也在「3年以上7年以下」。

前《中国青年报》「冰点」栏目主编李大同对美国之音称,今次判决是「法律陷害」。他说,任志强是因为当局以其儿子为人质,才会认罪。英国广播公司(BBC)引述熟悉此案的人士称,在调查阶段任的儿子及至少两名商界人士已被限制人身自由。

今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后,网上流传一篇署名任志强的文章〈人民的生命被病毒和体制的重病共同伤害〉,写道「不是一位皇帝在展示自己的『新衣』,而是一位剥光了衣服也要坚持当皇帝的小丑」,被认为是批评最高领导人。2016年2月,任志强曾公开批判国家主席习近平巡视央视时提出的「党媒姓党」,被罚留党查看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