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千宗警开枪杀人 控告标准高难入罪

发布 : 2020-9-2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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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美国肯塔基州非裔女子泰勒(Breonna Taylor)被杀案的3名警员,仅一人被控相对较轻的3项一级肆意危害罪,案件进展备乖碢注。学术研究指出,在美国要控告警员执法时违法开枪的标准很高,成功定罪的案例十分少见。

年均8警遭起诉 大多脱罪

根据美国鲍林格林州立大学教授斯廷森(Philip Stinson)研究,美国每年约发生1000宗警察致命枪击案,但自2005年以来,每年平均仅有8名警员面临被控谋杀或过失杀人罪,大部分案件被裁定合理开枪。斯廷森表示2005年至今,在121宗枪击死亡案件中,有44宗被定罪,其中26宗仍未判决。研究指出,控告警员执法时违法开枪的标准很高是原因之一。

美国最高法院赋予警察在有限情况下开枪的权力,根据他们对危险的意识作出判断,若警员合理地认为自己或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胁,即可使用致命武力,不同州份的情况或有不同。

在肯塔基州,陪审团最终投票决定对涉事其中一名警察汉金森(Brett Hankison)提出较轻罪名,另两名警员未遭起诉,肯塔基州检察长卡梅伦(Daniel Cameron)表示,泰勒的男友首先向警员开枪,两名警员是合理使用武力。

自从2014年警察杀害黑人事件引发「黑人的命也是命」(BLM)运动后,在同类案件中,对警察提出指控的压力愈来愈大,各州和城市亦改变对警察枪击案的调查和起诉方式。在某些地方需要独立的检察官,在其他地方如加州,起诉警员的法律标准有变,随身摄录机的广泛使用给枪击案提供了更客观的证据。

今年5月,美国黑人弗洛伊德在明尼阿波利斯市遭警员压颈致死事件,尽管执法人员普遍谴责涉事警员所为,但警方解释,多数杀人事件是在警员保护自己或他人的情况下发生。

(华尔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