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泰机舱服务员黄昱龙(左)和刘诺宏(右)涉违反检疫令。黄昱龙自辩称,曾与同事讨论内部公告,认为员工可在医学监察期间外出用膳、探访朋友及乘搭交通工具。(刘焌陶??o?J??

【明报专讯】两名获豁免检疫的时任国泰航空机舱服务员涉于去年12月违规外出及用膳,导致望月楼群组爆发和新冠变种病毒Omicron流入社区。两人共被控3罪,案件昨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两名被告均在警诫下表示,国泰曾发放内部指引,指示员工可外出购买食物、探望朋友和接送小孩放学等。其中一人自辩时亦表示,公司电邮只提及要求员工不要前往人多挤迫的地方,无列明其他受禁行为。
两被告依次为黄昱龙(现年46岁)和刘诺宏(44岁),现皆报称无业,共被控3项「作为一个须遵照医学监察规定的人,没有遵照卫生主任所指明的条件」罪。
控方:指引列明须留家医学监察
控方案情称,两被告案发时均为国泰机舱服务员,分别于2021年12月24及25日结束载货航班的工作后,各自从美国纽约和芝加哥返港,并获卫生署职员发出的「医学监察通知书」,须自我隔离21日。惟首被告涉12月25日离开位于石塘嘴的住所和到访次被告的寓所,次被告及后于屯门中央广场收取包裹。同月27日,次被告前往又一城Apple Store替父亲买iPhone ,以及于望月楼与父亲和女友人午膳。两名被告及后确诊Omicron,被警方拘捕。
控方表示,首被告在警诫下承认曾到次被告寓所,但称只是跟随国泰的指引,以为可外出买食物。控方又称,指引列明返港机组人员须留在家中医学监察,除非他们在返港第3日取得阴性结果,以及进行「必要活动」,例如看医生和接受核酸检测,否则不准离家。
防护中心认条例常变
没定义「必要活动」
现任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总港口卫生主任梁耀康在盘问下同意,第599章防疫条例的内容经常改变,巿民可能无所适从;条例没界定「必要活动」定义,亦没附上清单说明范围,但航空公司一旦有疑问,应向政府部门查询。
裁判官王证瑜裁定案件表证成立,首被告出庭自辩称,去年12月飞往纽约时,在一间酒店与同事讨论公司的内部通告,认为员工可外出用膳、探访朋友及乘搭交通工具。他又强调无意违反规矩,若不准探望次被告,必定不会做出该行为。
首被告:公司只要求勿留挤迫处
他忆述,去年12月24日的机场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故25日外出购买食物,以及前往次被告的屯门住所,向其赠送礼物,他晚上快测时亦结果阴性。
他又称,医学监察条件会针对飞往不同国家而更改,又称公司当时已取消每天外出两小时的限制,只要求员工不能于挤迫地方逗留。聆讯今续。
【案件编号:ESCC288/22】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