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市再放宽限购 社保门槛降

发布 : 2024-5-0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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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内地政府为救楼市再出招,深圳市住建局继今年2月后再放宽限购,昨日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推出非户籍居民可在指定地区购买1个单位时,缴税及社保要求由3年降至1年等政策。

非户籍居民缴税要求3年变1年

根据《通知》,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包括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一个单位,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的缴交年限要求由3年调整为1年;其他范围内购买住房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的缴交年限要求仍维持在3年。

深圳市原上限为家庭限购两个单位,单身人士限购1个单位。《通知》提出,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包括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内再购买1个单位。

此外,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深圳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的企业及事业单位,可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包括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购房,用于员工住房等需求。

《通知》强调,支持在深圳市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企业以及相关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商品住房「收旧换新」和「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收旧换新」的房地产企业,收购换房人士的旧房时,将不乖碢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房政策限制。住建局表示,放宽政策可进一步提升房地产交易的便利度,更好满足居民的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住房需求,促进深圳市楼市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