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14项谋杀罪密市男子代表律师】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呈请(图)
发布 : 2024-10-07 来源 : 明报即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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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面对14项1级谋杀罪名的密市华裔男子罗先生(Kenneth Law)已向加拿大最高法院提出呈请,指称自己不应被控1级谋杀罪名。
由于涉嫌在网上出售亚硝酸钠,导致14人自杀身亡,皮尔区警方向他提出14项谋杀罪。
代表被告的3名律师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呈请,指出「协助自杀不是谋杀。」
3人提出的上诉呈请书指出,「 罗先生并未在任何一宗死亡事件中出现。他也没有被指控欺骗受害者,让他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结束自己的生命。邮寄有毒物质的人士,不应被视为之后这些人士自愿去自杀后负责,这扭曲了《刑法》。」
最高法院不会涉及受害者家属提出的民事诉讼案,而是要回应由检控官对安省上诉法院的一项裁决提出的上诉,该裁决认为,要使潜在的致命行为成为谋杀,就必须克服受害者的自愿意志。法官就这案件颁布传媒禁制令。
检控官指出,这次呈请让最高法院诠释有关协助自杀和杀人两者之间的分别。
在检控官在呈请中指出,每名受害者都食用了罗先生在网上销售的物质或使用的设备,并且知道他的产品被人用来自杀。」
多伦多刑事辩护律师格兰特 (Ingrid Grant) 表示,罗涉及谋杀案的取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最高法院是否批准罗的上诉、或就上诉作出终极裁决。
她说,就上诉法院目前的案件而言,将协助自杀者定为谋杀罪的可能性很小,而罗的案件可能无法通过谋杀的定罪定义。
格兰特说,协助他人自杀不能被视作谋杀罪,然而在协助他人自杀过程中,若涉及更积极的角色,那么协助他人自杀也可以是谋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