湾区手记:领养陷阱 /文:尚东美

发布 : 2024-11-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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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早前看到一单新闻,广州有饲主于宠物店「领养」了两只猫及签下要在该宠物店连续消费10个月的《领养协议》,后来因为两只猫的健康出问题而闹上法庭,饲主要求解除协议及退还已支付款项和医疗费等,宠物店则反诉饲主未依协议消费,索赔违约金。虽然最后法院裁决驳回双方全部诉讼请求,但特别提及类似的《领养协议》其实是买卖合同关系,且属于捆绑式消费霸王条款。

其实早在去年,笔者就曾见识过借领养名义诱导饲主消费的宠物店,美其名说店内猫狗均是免费领养,但要签一至两年不等的协议书,条款是每月须支付一定费用,该费用可在店内购买宠物用品或看医生作为抵消。当时笔者就觉得不妙,店内出售的宠物用品、饲料等都是说不上名称的厂家生产,虽然有名种猫狗,但状态看起来十分差,部分明显有皮肤病,店内环境也恶劣,屎尿处处,那时候亦曾提醒朋友千万不要去这种店领养,因为一旦签了协议,其间宠物死了,还是需要按月消费,到时肯定出现纠纷。

最近再度经过该宠物店,发现已经改名,但手法还是没变,换汤不换药。之所以出现这种销售模式,一来是内地对领养宠物的意识提高,另一方面却反映了社会对真正从事救助及领养的志愿团体了解和支援不足。事实上,当类似的宠物店接连出现时,网上却看到不少志愿团体因经费问题而要缩减规模,甚至要暂停救助新的流浪或弃养猫狗。

文:尚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