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享受二人假期 花3年攒钱往古巴旅行(图)

发布 : 2024-12-1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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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空地区的一对夫妇为了能享受一个没有孩子打扰的二人假期,花了3年时间攒钱往古巴旅行,但因加航班机延误,安排混乱,两人经历了一段可怕的旅程。(资料图片)


超卖机票 夫妇经历可怕旅程 法庭指加航凌辱 判赔1万元

【明报专讯】育空地区的一对夫妇为了能享受一个没有孩子打扰的二人假期,花了3年时间攒钱往古巴旅行,但因加航班机延误,安排混乱,两人经历了一段可怕的旅程;对此,当地的小额钱债法庭判加航赔偿这对夫妇1万元。

法庭的结论是,这对夫妇遭受到航空公司的凌辱。法官麦克劳德(Katherine L. McLeod)在裁决书中写道,加航多次违反了《航空旅客保护条例》(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令这对夫妇经历了可怕的遭遇。

该对夫妇为了能享受第一个没有孩子打扰的二人假期,花了3年时间攒钱,安排休假,并为3个孩子安排了9天的托儿服务。他们计划往古巴度假,并于2023年2月启程。

根据法庭裁决,当他俩抵达多伦多,准备搭加航航班飞赴古巴时,航空公司因超卖机票。他俩被告知,如他们自愿放弃座位,他们将获得补偿,并被安排搭乘当天稍后起飞的美国航空公司的航班往古巴。

加航承认上述情况属于被「拒绝登机」。该对夫妇接受加航的提议,但他俩在几小时后发现,他们无法搭乘美国航空公司的那个航班,且未被告知原因。

对于这对夫妇而言,这是长达3天的磨难的开始,他们在这3天内,先被转送至满地可,以为那里会有替代航班,后又被送回多伦多,然后再辗转到爱蒙顿,但加航始终没有向他们提供前往古巴的航班。

最后,这对夫妇自行购买了前往墨西哥坎昆的机票,以某种方式来挽救他们的假期,但这需要他们申请更多休假,损失收入。

法官认为,该对夫妇最初被拒绝登机,导致「巨大压力」,加航「完全没有 」履行其「沟通的责任」。

根据《航空旅客保护条例》的规定,如果航空公司向自愿在超售机票的航班上让座的乘客提供利益,例如为其预订其它航班,则必须在航班出发前向该名乘客提供书面确认。但这对夫妇没有收到书面确认。

有一次,这对夫妇被告知,加航已为他们安排了搭乘越洋航空(Air Transat),但当他俩到达越洋航空位于满地可的问讯处查询时,该航空公司对所谓的机票毫不知情。

法庭裁决写道:「加航看来连与越洋航空或美国航空公司沟通的证据都没有。」

加航辩称,法庭没有司法管辖权,判给原告非补偿性的损害赔偿。发生延误,是无法控制的天气状况,且加航已根据《航空旅客保护条例》的要求,给予原告每人2,400元作为拒绝登机的赔偿。

根据法庭裁决,就在这对夫妇采取法律行动后,加航补偿了他俩自掏腰包支付酒店和食物的部分开支,总共支付了他们大约1,800元。

但法官认为,这笔钱没有涵盖他俩的全部开支,例如重新预订航班的额外费用以及他们的收入损失,因而下令加航向这对夫妇支付1万元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