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退休暂行弹性制度

发布 : 2025-1-0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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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昨(1日)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作官方解读,允许雇员与雇主协商决定是否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9月推出的渐进式延迟退休方案,早于新规年龄退休者须按新规补足社保。计划今年一季度退休人士将不符合提前至少3个月书面申请的要求,当局表示会「特事特办」。

新华社报道,根据最新法例,男性法定退休年龄从原来的60岁逐步延至63岁,女性则从50岁延至55岁、或从55岁延至58岁。

《暂行办法》提出,雇员可选择「向前弹」,不早于修例前的男60岁、女50或55岁;亦可选择「向后弹」,在最新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进一步自愿延迟退休最多3年。若雇员申请「向前弹」,则须要按退休年份对应的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交足社保。

据「央视新闻」报道,假设一名男性雇员2031年达到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当年的最低缴费年限是16年;如果他选择2029年提前退休,只需满足最低缴费年限15年。对于「向后弹」者,仍按法定退休年龄计算即可。

未明确禁官员国企高管「向后弹」

《暂行办法》并未明确禁止官员、国企高管选择「向后弹」。有关规定指出,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及其他管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当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弹性退休的,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报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