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权注册制拟后年??u 不再需保管旧契 「强制更正」规则倡废 欺诈案不知情买家业权获保障(组图)

发布 : 2025-1-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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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元朗一带村屋。发展局拟今年3月向立?x??提交《业权及土地的注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分阶段将土地注册制度由现行的契约注册转至业权注册制度,预计在2027年上半年以「新土地先行」方案实施业权注册制度。(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发展局拟今年3月向立?x??提交《业权及土地的注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分阶段将土地注册制度由现行的契约注册转至业权注册制度,透过规定在业权注册纪录注册为拥有人者,将获承认为真正拥有人,并毋须再保管过往业权文件,免却律师调查业权,预计2027年上半年实施「新土地先行」方案。为达至业权明确的政策目标,当局建议废除「强制更正」规则,在涉及欺诈个案时,已付出有值代价并管有物业的真诚及不知情买家,可享有不可??u翻的业权,未能收回物业的不知情前拥有人则可获弥偿基金补偿。

注册者成真业主 暂「新土地」先行

发展局向立?x??发展事务委员会提交有关修订条例草案的讨论文件,称现行契约注册制度下,文书注册未能提供物业业权保证,业权需藉查核过往业权契约来确定,业权的转移则取决于签立文书,导致每次物业转易时买方律师均要彻庾x??核业权契据包括过往业权文件,以确定业权「无瑕疵」,使物业转易程序繁复,物业拥有人亦须妥为保存物业的业权契据。

现买方须彻查过往契据确保业权

业权注册制度下,业主毋须保管过往业权文件,业权可透过查阅业权注册纪录确立,不需执业律师调查业权,提高效率。发展局称,实施业权注册制度,能令香港与内地、新加坡和英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目前采用的土地注册制度接轨,但为回应主要持份者提议,土地注册处仍会发出业权证明书给在业权注册制度下的注册拥有人,证明书会纳入先进防诈骗特徵。

《土地业权条例》(《业权条例》)早在2004年通过,惟尚未生效。已制定的《业权条例》设有「强制更正」规则,意指不知情的前注册拥有人因透过或由于第三者欺诈而令他丧失业权,不论现时注册拥有人是谁,前业主均可获得由法庭颁发的命令以更正业权注册纪录,即前业主可取回涉及欺诈的物业。

发展局发言人称,为达至业权明确的政策目标,建议废除「强制更正」规则,强调《业权条例》核心原则是「业权不可??u翻」,新制度「以册为准」,业权会判给新业主。

被骗地前业主可申弥偿 上限5000万

不过,新业主要获得不可??u翻业权,须符合3个条件,包括为真诚及不知情买家、已付出有值代价以获得物业,以及管有物业,而自住及出租物业拥有者均被视为管有物业,若买家不符上述任何一项条件,法庭有可能将业权判归原业主,而且将会授权土地注册处长,在有合理理由怀疑或可能发生欺诈下,禁止物业的任何转让注册,并在业权注册纪录上就该等物业提述限制令。未能收回物业的前业主则可向土地注册处申请弥偿基金补偿,上限5000万元(见另稿)。

议员倡允自愿转制 扩「新土地」定义

民建联发展事务发言人兼立?x??议员刘国勋关注旧有业权如何处理,建议提供「自愿转制」选择,让业权人可自愿转制至新的业权注册制度,有意者可向政府提出申请,于审核后获得业权证明书。建测规园界立?x??议员谢伟铨则称,政府已提出修订条例草案建议,建议可扩阔新土地定义,涵盖政府现时卖地但未转手的土地,并在卖地时引入相应卖地条款,让有关土地可尽快实施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