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法官认定案件拖延过久才进行审理】两名被控谋杀男子获无罪释放(图)
发布 : 2026-1-10 来源 : 明报即时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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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两名被控谋杀的男子,其中一人来自多伦多,于周五获判免除谋杀指控,原因是渥太华的一名法官认定案件拖延过久才进行审理。
对于该名渥太华被告而言,这已是其面临的谋杀案件第二次因检方问题而宣告崩溃。
高等法院法官伊恩·卡特(Ian Carter)在宣读停止起诉的理由时表示,这起双重命案及企图谋杀案无法根据其事实功过进行审理,实在令人深感遗憾,然而法律规定非常明确,法院别无选择,中止程序是唯一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
这项决定源于加拿大最高法院在一宗名为「R. v. Jordan」的判决中裁定,严重的刑事审判必须在30个月内开审。
本案涉及2021年5月28日在渥太华一个购物中心停车场发生的光天化日枪击案,导致两兄弟不幸丧命,第三名兄弟也中弹但幸存。
渥太华的阿卜杜拉希·奥斯曼(Abdullahi Osman)与多伦多的艾哈迈德·西亚德(Ahmed Siyad)分别被控两项一级谋杀罪和一项企图谋杀罪,涉嫌参与该起枪击案。
陪审团审判原定于去年6月开始,当时已超过30个月的时限。在审判开始前不久,辩方首次得知警方曾于2021年和2023年从遇害兄弟车内的两部手机中提取数据,审判随即被推迟。
随后引发了诉讼,检方被勒令将数据移交给辩方。
新审判日期定于今年3月,法官写道这显然已远远超过了法定的期限。辩方随后提出申请,主张宪法权利受到侵害。
法官写道,警方蓄意决定不披露提取的数据和报告,理由是认为这些材料与案件无关,但这并非由警方来决定的。
法官总结认为,虽然延误部分源于涉及两名被告的排程困难,但延迟的时间长度仍超过了法定上限。根据「R. v. Jordan」的规则,虽允许例外情况并可扣除由辩方造成的延误,但本案显然超标。
代表奥斯曼的多伦多辩护律师莱奥拉·谢梅什(Leora Shemesh)将责任归咎于警方和检察官未能提供实质性的证据披露,并表示即使找到了证据,相关方面仍持续阻挠移交过程。
她周五表示,奥斯曼的审判本不该拖延这么久,法官正确且勇敢地运用了法律。
她强调,法律要求保护公民获得公正审判的宪法权利,30个月已称不上迅速,40个月更是失职且不可接受。
奥斯曼因涉及一项旧有的未能出庭指控存在争议而未立即获释,但谢梅什表示正在解决中。
检方曾于2016年撤销过另一项针对奥斯曼的一级谋杀指控,《渥太华公民报》随后报道称,该决定与警方不当处理证人有关。
同样驻多伦多并代表西亚德的律师西德·以色列(Cyd Israel)也将此结果归咎于控方和警方未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导致被告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受审。
她的当事人已于周五获释。负责管理安省司法系统的司法厅尚未回应评论请求,也未说明是否会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