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遮仔会 未履社服令 官准前警长多一年履行

发布 : 2026-1-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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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一名前警长于2018年向警察储蓄互助社隐瞒未偿还债务,骗取贷款约6.2万元,另在申请延迟退休时讹称没有欠债,遭廉署落案起诉后,承认各一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及欺诈罪,去年2月被判处220小时社会服务令。被告其后没履行部分社会服务,违反社服令要求。案件昨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主任裁判官苏文隆下令再给予被告多一年时间完成社会服务令。

报告指可予被告机会

被告林江龙(被起诉时48岁,报称前警长)承认各一项代理人使用文件意图欺骗其主事人及欺诈罪。

被告昨在庭上表示,他已被羁留约5个多星期。苏官问:「你会唔会做番好社会服务令?」被告答:「我愿意。」法庭早前已为被告索取感化官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苏官引述内容称,感化官认为可给予被告机会。苏官遂下令再给予被告多一年时间完成社会服务令。

案情指被告2018年7月向警察储蓄互助社申请贷款时,讹称没有未偿还债务,令他获批约6.2万元贷款,惟事实上他当时尚欠财务公司逾70万元债务。他于2021年4月向警务处申请参加「超过订明退休年龄的警务人员继续服务计划」,在表格上虚假地申报他没有任佾x??偿还债务;惟廉署调查发现,被告当时拖欠财务公司和香港警察储蓄互助社的债务合共约23.8万元。

【案件编号:WKCC 45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