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与致歉

发布 : 2018-11-1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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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1月11日星期日刊出《透过中领馆更新特区护照 香港居民可即换新身分证》一文中,所指「新身分证」,是指在现行所用的香港居民身分证,而非指香港特区政府于2018年12月27日后陆续更换的新一代智能卡身分证。

由于文中对「新身分证」及「新一代智能卡」的关系未清楚界定,令读者混淆,本报编辑部谨致歉意并作澄清。因为两者证件并不相同,故中国驻加拿大总领馆在代办香港特区护照申请时,不会代办2018年12月27日后香港特区政府发出的香港特区智能身分证的申请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