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装修「变新屋」被禁分租(组图)

发布 : 2018-11-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自2009年以来,租金不断上升。在大多区,一个一睡房单位的平均租金超过1,200元。(资料图片)



图为市府总规划师林特尼。(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多伦多市政府本月在市内各地举办公众谘询会,就市府计划简化有关分租屋的区域划分附例听取市民的反馈意见。

鉴于现行的区域划分附例禁止多伦多部分地区的某些类型的房屋分租,一些业主希望新上任的市议会放宽上述附例,从而为业主和租客提供帮助。

业主Shelley Kanitz说:「我们需要解决城市的房屋危机。放宽区域划分附例将发挥两个作用,为租客提供经济上更能负担的出租单位,让业主有能力达到房屋按揭贷款的申请资格。」

Kanitz原计划将自家的地库分租,但因她曾花费了近2年的时间全面装修房屋,令其房子被视为是全新的,因此而无法达到市府的区域划分附例的要求。

相关附例仅允许房龄超过5年的房屋出租第二单位。

官方:保社区特色禁新屋分租

多市政府分管区域划分和调整委员会的城市规划经理Klaus Lehmann指出,禁止新屋开辟额外的出租单位的规则源于保护社区特色,并确保新建的出租公寓不会成为常态。

市府总规划师林特尼(Gregg Lintern)曾在近期向市议会提交的一份报告中,建议去除上述有关房屋年龄的限制。

他指出,去除上述限制有两个目的,一是为业主创设第二单位提供更多的奖励,二是让多伦多与省府支持出租第二单位的政策变化保持同步。

在现有规定下,城市与郊区的限制不同。在市中心的镇屋容许有内置的出租部分,但郊区的镇屋却不容许。

林特尼建议,容许多市所有镇屋有第二个套间,但每个单位有最高面积限制,并确保那不是屋主的生活空间。

市议员贝鲁(Ana Bailao)表示,需改变现有政策,才能配合城市发展的需要。

约7万个家庭现需要第二个套间,但它们并非全部都是合法。

她指出,放宽规定,并略为增加多市的居住密度,却可提供出租房间,满足需求;同时亦让屋主有额外收入,应付不断攀升的屋价。

但怡陶碧谷市议员霍利戴(Stephen Holyday)则质疑,在不少郊区,不容许在路边泊车,若有额外出租房间,又怎样解决额外的泊车问题?而且又怎样不令邻居因此不满呢?

鼓吹兴建更多可负担房屋的推动者登特(Geordie Dent)质疑放宽管制的实际效用,他提出,这可制造多少个额外房间呢?

自2009年以来,租金不断上升。在大多伦多地区,一个一睡房单位的平均租金超过1,200元。鉴此,市府曾经订下目标,每年批准兴建1,000个可负担房屋单位,这个目标去年才首次达到。但庄德利答应在未来12年内,把新建可负担房屋单位大幅增至4万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