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多市金融区。(明报图片)
【明报专讯】加拿大隐私委员会(The Privacy Commissioner of Canada )近日审理一宗投诉个案,指出银行在收录客人工卡号码(SIN)前应先徵得当事人同意。加拿大银行协会则表示,按法例规定有利息户口必须开户人提供SIN。
委员会审理案件过程是,一名消费者到一家银行申请开通一个储蓄帐户,银行工作人员以审查当事人的收入状况目的,要求当事人提供SIN。当事人拒绝提供,结果被银行拒绝服务。
随后,当事人以银行不允许消费者选择不提供SIN、且被拒服务为由,将银行状告到加拿大隐私委员会。
加拿大隐私委员会调查发现,银行要求当事人提供SIN是为了鉴别当事人的信用,遵守了INTRAC(金融交易和分析监管中心)的有关防洗钱诈骗条令,也满足了ESDC(联邦就业和社会发展部)有关SIN保护条例要求。但是委员会认为,银行机构在执行过程中没有事先徵得当事人同意,与有关法案冲突。
加拿大隐私委员会最后裁决,这间银行不能把要求消费者提供SIN用以辨别身分作为提供服务的前提条件,建议金融机构取消此规定。
加拿大银行协会(Canadian Bankers Association)媒体联络部主任Mathieu Labreche则表示,消费者在任何一家银行机构申请打开一个新帐户时,必须提供三种不同类型的身分证明文件,其中之一就是SIN。根据加拿大「收入税法案」(Income Tax Act )要求,当消费者申请设立一个产生利息的帐户时,银行必须要求申请人提供SIN,因为银行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有关利息收入。其他非生息的帐户,不要求申请人提供SIN。
加拿大银行协会网站有关「打开一个银行帐户」栏目中,罗列了开设新帐户所需要的证明文件,其中SIN列为必备证明文件之一。同时特别注明,「根据收入税报告要求,加拿大『收入税法案』要求银行必须要求申请开设生息帐户的客户提供SIN,以便银行能够报告客户的利息收入给政府有关部门。」
在联邦政府对金融服务管理网站中,有关「打开一个银行帐户」(Opening a bank account)规定中明确写到,「如果消费者新开帐户是以税收有关的赚取利息为目的,那么金融机构必须要求消费者提供SIN,比如消费者开设RRSP(退休储蓄帐户),因为金融机构必须向加拿大税务局提供你的帐户信息,也必须每年向税局声明你的帐户盈利。然而,如果金融机构企图使用你的SIN从事其他业务,必须事先取得你的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