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寿全首认杀刘显旭 周四判决申假释年限(组图)

发布 : 2019-6-2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绘图为被告陈寿全昨日首次在庭上承认杀害了刘显旭。



图为陈寿全。



图为死者刘显旭。


【明报专讯】被陪审团判决二级谋杀罪名成立的陈寿全的判刑聆讯昨天举行,法官听取了控、辩双方对刑期的要求,将于本星期四做出决定。陈寿全昨日首次庭上承认街上杀害工友老婆刘显旭。

二级谋杀罪名的刑期,是终身监禁。昨天控、辩双方争执的是犯人可以申请假释的年限。双方的建议比较接近,其中控方要求12年;辩方为10年。

与此同时,陈寿全的律师莱斯利(Greg Leslie)说,他们正在考虑是否上诉。根据规定,上诉的截止期,是案件终结后的30天内。那么就本案而言,上诉与否需要在本周四以后的一个月内决定。

控方昨天说,陪审团在今次的审理中2次判决了陈寿全二级谋杀罪名成立。

检控官说,陈的犯罪手段非常残忍,给受害人带来巨大痛苦。即便是一心要杀死对方,下手也不必如此之重。

控方认为,所谓犯罪人精神病的问题,也存在一定疑问。专家也不支持陈犯病是因为精神疾患。

辩方律师承认,陈寿全的行为很凶残。但他说,这完全不符合陈的一贯行为。

他说,家庭对于陈的精神病,也做了一些努力。除了有在这里看病,还寄钱给中国的巫医驱邪。「他那天的行为究竟是否精神病造成,我们不知道。但是,他的行为的确受到了精神病困扰。」

陈寿全的实际年龄之前还未确定。按照他的律师昨天的说法,他生于1944年2月,今年是75岁。如果假释期为10年,减去他已经服刑的时间,他将可以在5年零4个月之后申请假释,那时已经是80岁了。

控、辩双方发言结束,法官请陈寿全本人对刑期的看法。他用广东话发言含混地说:「我杀了刘女士,我对她的家庭非常抱歉,我很后悔这样做。」后由翻译用英语替他表达。

法官说,至少精神病问题是导致本案的一个因素,而且是相当大的因素。否则的话,一个老者走在马路上,无缘无故地,出于只有他自己知道的原因,就把一个熟人杀死了。也实在不容易解释。

他说,就申请假释的年限,也请陪审团发表过意见。其中,9名成员建议10年,1人建议15年,另外2人没有表示意见。

昨天的聆讯开始时,检控官代表刘显旭的儿子、侄女和孙儿等读出受害人声明。儿子说,慈母的突然死去,给他和他们全家造成重大影响。迄今还未能复原。

侄女说,刘女士的先生自从案发之后,就不再出门。他对外出非常害怕,而且怕别人问起自己太太的惨案。

这宗案件发生于2014年10月,案发现场在德化林西街夹杜庞(Dupont)街的Wallace-Emerson社区中心附近。根据控方提供的资料,陈寿全和受害人刘显旭本来就认识。

案发当天早晨,他们在社区中心门外有过将近8分钟的交谈。然后陈动手打人。他出手非常重。把受害人打倒在地后,仍不罢休,又从单车上拿出一根金属管,对她猛烈打击,最终把她活活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