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孔午被杀案法官陪审团退庭商议(图)

发布 : 2020-1-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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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凶杀案发生后,警方在场调查。


【明报专讯】2016年发生在多市士嘉堡去和万锦市交界地带的王孔午( Kongwu Wang,音译 ) 命案,昨(20日)在新市的安省高等法院进入最后阶段。主审法官将控辩双方对此案的解读都阐述一遍之后,请陪审团考虑控方的理据是否有疑问,再跟进自己的判断,对曾桥喜( QiaoXi Zeng,音译 ) 和薛青龙( Qin Long Xue,音译 )两名被告,从一级谋杀到无罪释放这几个选项中,挑选适用于被告的判决。陪审团之后开始退庭商议。

法官转述检控方的立场称,在2016年11月6日晚至7日凌晨这个案发时间前,如今转为污点证人的龚雪茂(Xue Mao Gong,音译),曾在3日晚前往案发地的米兰路3272号商场113号单位,从这个具有地下赌场性质的电子游戏室偷走了监控摄录机等设备。

此外,被告曾桥喜安排龚雪茂花1000元购买了一辆二手的迷你客货车,还购买了不记名的两张电话卡用于作案时的通讯用途。在6日晚至7日凌晨的案发时间内,龚雪茂与3名请来的枪手保持联系,而后者正是枪杀了王孔午的凶手。

而在案发过程中,薛青龙一直坐在一辆可以观察到113号单位的房车内,至始至终都在观察案发现场;而曾喜桥则驾车一整晚都在案发地区周边来回转圈。

当时那3名枪手等候在电子游戏室外的停车场,准备要杀死王孔午,但等了5个多小时之后都一直没等到,就打算强行冲入电子游戏室。正好游戏室内出来一名陈姓男子,3名枪手抓住陈某之后,从他身上抢到游戏室的钥匙,正要入内的时候,王孔午走出来,当即将王孔午枪杀。

检控方按照他们的理解叙述了事情经过之后,认为曾桥喜和薛青龙两人对3名枪手的意图、计划和行为都知道得一清二楚,在此情况下还对枪手的行动给予支持,包括不停地向枪手提供最新的进展。

由此,检控方认定曾、薛二人主动参与谋杀王孔午的行动,因此属于一级谋杀。而且枪手在杀死王孔午之前,还短时间绑架了陈某,而薛青龙知道这一点,等于是参与了绑架行动,因此还要再加控绑架罪名。

对于检控方的推理,辩护律师的立场是,曾桥喜在王孔午死后还去参加葬礼,而且始终没有对王孔午动过杀机,控方也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曾、薛两人有杀人动机。

其次,龚雪茂在法庭上作供称,他找到那3名枪手,只是打算抢劫电子游戏室,并没有什么杀人行凶的意图,连绑架勒索的念头都没有。而曾桥喜根本不认识那3个枪手,薛青龙参与到此事也只是作为「把风」的人而已。

至于所谓的「曾桥喜安排龚雪茂买车」的事情,是因为曾桥喜没有驾照,不能买车,只好安排包括龚雪茂在内的人士帮他买车,方便他驾驶不同的车辆转移放置在各家电子游戏室内的电子博彩机。

辩方律师称,出事当晚曾桥喜如同往常一样驾车在案发地点周边巡查,看那部电子博彩机挣到钱了,他要去收取15%的分红。而他那天没有去113单位的游戏室,是因为他不喜欢王孔午的一位伙伴。

至于曾桥喜与龚雪茂的频繁电话联系,是他们几乎每天都有的情况,包括案发那一天。

如果曾桥喜真的要杀死王孔午,案发那天他们两人还有2次通话,曾桥喜就应该借通话的时机把王孔午诱骗出来杀死,不用让杀手在现场等候足足5个多钟头。

至于枪手一枪将王孔午轰毙,那是因为当时现场大乱,之前陈某从监控中看到有可疑人物在泊车场上守候,于是手持大刀出来似乎是要「教训」可疑人物,结果被持枪的可疑人物追得满场跑。

当时跟著出来看热闹的王孔午也吓得跑开,而枪手却对王孔午不闻不问,仍然追著陈某开枪,后来陈某被枪手抓住之后,又趁机逃走。

此时枪手可能因为一夜守候却毫无成果而心情恶劣,之前挑衅自己的陈某却又逃掉,正好看到曾随陈某而来的王孔午出现在附近,随手就给了他一枪,结果击中要害。

开枪之后,发觉自己冲动做错事的枪手又把王孔午放上自己的车,可能要送去医院抢救,半途发现王孔午已经身亡,又换不择路地将受害人的尸体丢弃在路边。

此外,检控方无法证实曾桥喜认识那3名枪手,更不要说知道那3名枪手要杀人,也不知道他们有爆窃电子游戏室的打算。所以不存在什么共谋杀死王孔午的事情。

一级谋杀二级谋杀

误杀或无罪待判决

法官引导陪审团称,对于控辩双方上述大相径庭的说法,陪审团如果认为那3名枪手有杀害王孔午的图谋,而曾、龚不但知情还积极参与、帮助,那就要认定是一级谋杀;如果认定3名枪手会随意使用枪械伤害他人,曾、龚二人知情下仍予以帮助,就是二级谋杀;如果仅仅是知道3名枪手要抢劫而提供帮助,那就是误杀;如果毫不知情就只能宣布无罪释放。

陪审团已在昨日下午退庭开始讨论,直到昨晚9时结束,然后在法庭人员的陪伴下去指定的酒店住宿,今日继续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