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控华为16项新罪名 不影响引渡孟晚舟判决(组图)

发布 : 2020-2-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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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引渡法的加拿大刑事律师博廷。



孟晚舟正等候引渡聆讯的判决。


【明报专讯】加拿大应否应美国要求,将华为副董事长孟晚舟引渡到美国的聆讯,上月24日结束后,法官现时仍未作出裁决。而在本月13日,美国司法部突又起诉华为16项新罪名,控罪内容有涉及孟晚舟的部分,但此事对引渡孟晚舟的聆讯裁决并无影响。

熟悉引渡法的加拿大刑事律师博廷(Gary Botting)表示,新的指控不会对引渡案产生任何变数,因为引渡听证会的实质部分已经完成。

他说,虽然加拿大总检察长(attorney general of Canada)可以代表美国提出重审申请,但这依旧无济于事,因为本案「双重罪行」(double criminality)论点的本质仍将保持不变。

博廷在引渡孟晚舟的聆讯中曾在旁听席上听审,他对孟方辩护律师团队法庭表现大加赞赏,亦指政治因素在本案中发挥著重大作用。

博廷表示,孟方律师团队在法庭上的表现及回应方式严谨缜密,他们对于各种问题的处理方法十分巧妙,因而能将一般只需要审理2天的案件拖延了数个月。

他强调说,在对本案核心问题「双重犯罪」(dual criminality)的争论过程中,辩方律师将其总结为加美两国的主权分歧上。很显然,在没有对伊朗实施禁运制裁的加拿大,孟晚舟先前代表华为公司与汇丰银行之间的交易,并不存在任何「实质性风险」。

博廷认为,加拿大是司法独立的主权国家,因此完全不必理会美国的外交政策,例如美方对伊朗实施禁运制裁,与加拿大根本没有关系。辩方律师对于这一立场的态度异常坚决,同时坚称美方一直在以引渡为目的,试图游说加国遵照该外交政策。

代表加拿大司法部的律师在论述中,博廷认为他们过分站在美国的政治立场上,令自己的论点缺乏说服力。例如,他们反覆强调所谓的「欺诈」,认为无论在世界上任何地方,不实陈述都可被定义为「欺诈」,但这过于政治化、标准化的说辞,未能紧密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进而偏离了「双重犯罪」这一核心问题。

但司法部代表律师的一大优势在于,他们可以提前阅读案例纪录(Record of the Case,简称ROC),然后迅速起草一份「推进许可」(Authority to Proceed),罗列出各项指控的具体内容,法官只需判定相关证据能否支持这些指控,便可立即作出判断。

博廷表示,由于孟方律师强有力的辩词,本案法官霍尔姆斯(Heather Holmes)没有因此直接裁决,而改以传统的方式对「双重犯罪」做进一步评估,即透过回顾和分析案件的整个背景,判断孟的行为是否违反刑法、联邦法律,以及其他最高刑罚超过一年的省级法规。

对于裁决结果,博廷认为法官将会非常小心谨慎。虽然司法部长有权在任何时候叫停引渡程序,加拿大以前也曾有过这样的先例,但是霍尔姆斯可能意识到,总理杜鲁多先前公开提及「法治」(rule of law)之时,就表明加拿大政府的立场是,不会干预这一案件的司法程序。

此外,司法部长也明显表示,只要此案还在由法院审理,他就不会出面干预。

若法官裁定孟晚舟应被引渡,那么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是法官将这个「烫手山芋」推给了司法部长。而孟晚舟的律师团队则可在之后的30天时间内,通过卑诗省上诉法庭(B.C. Federal Court of Appeal)提出上诉,然后本案将移交至加拿大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nada)。

博廷补充说,政治因素在本案中发挥著重大作用。显而易见,孟晚舟在前往墨西哥的途中被捕,亦是美国当局担心她在北美推广5G技术,以及华为公司携其产品进军北美市场,从而影响美国人在北美地区的技术垄断。

最后,博廷还指出,加拿大边境服务局(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CBSA)及皇家骑警滥用程序,对孟晚舟进行搜查的做法「令人生厌、很不体面」,孟方律师极有可能在该案中胜出,相信这是个逆转困境的绝佳机会。

当孟晚舟等候引渡聆讯的判决时,美国司法部于本月13日在纽约的联邦法庭,起诉华为及其子公司16项新罪名,包括窃取商业机密等。

美国司法部称,华为及其在中美多家子公司涉嫌偷盗商业机密和专利内容,包括互联网路由器、天线技术和机器人测试技术的源代码及用户手册。

根据《纽约时报》报道,美国司法部的起诉书中指出,华为秘密从竞争对手的六间美国公司内部,盗取商业机密及智慧财产权,维时超过十年。检察官虽然没有指出是哪六间美国公司,但在部分的个案中,指华为指使和利诱其员工,去窃取对手公司的内部资料,又或聘用在外部研究机构工作的教授,去盗取不属于华为的智慧财产权,违反了美国的「反勒索及受贿组织法」(Racketeer Influenced and Corrupt Organizations Act)。

针对美国司法部的新指控,华为指出,「美国司法部提起新的诉状并非基于执法目的,而是出于竞争原因试图对华为的声誉和经营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

这些缺乏事实依据的新增指控基本是基于过去20年的民事纠纷提出的,这些纠纷此前要么已经和解,要么已经过诉讼程序,还有一些已被联邦法官和陪审团驳回。美国政府的指控不会得到支持,我们将证明这些指控是毫无依据且不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