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员巴士写字囚10月 辩方:欲证言论自由仍在

发布 : 2024-9-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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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一名银行文员在不同巴士座位椅背写上港独及光时字句被捕,昨日承认3项新煽动罪,另外两项损坏财产罪获「不提证供起诉」。辩方求情称,被告犯案是想证明香港仍有言论自由,然而「社会实验注定失败」,因言论自由并非绝对。总裁判官苏惠德指被告明知字句主张香港从中国分离,再三写上遾x??字句,以12个月为每罪量刑起点,就认罪减刑三分之一,部分刑期同期执行,共判囚10个月。

被告锺文杰(29岁)承认3项「出于煽勾x??图作出一项或多项具煽勾x??图的作为」罪。辩方大律师关文渭求情时追溯煽动罪的立法目的,力陈罪行主旨不是预防性质,而是维护人民对政府的爱戴,并提到被告之前照顾患脑退化症的祖母,惟祖母数天前离世。苏官在判辞引述,被告在求情信表示愧疚,称他受到外国偏颇文章的荼毒才犯案。

苏官判刑时重申,本案罪行具预防要旨,被告在巴士上层较后的椅背写字,必是避免被发现又可令乘客看见,达到宣扬港独和危害国安的信息,维时介乎一天至一个月;被告带笔上车又再三弃掉犯案工具,可见并非即兴行事。

根据案情,警方今年3月25日接报发现巴士椅背写有「民族自强」及「香港独立」,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被告在事前两日上车。警方又发现被告3月28日登上另一巴士,巴士椅背写有「香港独立 唯一出路」及光时口号。警员于4月27日在行动中目睹被告上车,然后其前方椅背写有「光复香港」蓝字,被告下车后把一支蓝色箱头笔弃于垃圾桶。

此外,被告4月2日和18日分别在巴士椅背写上「721唔见人」、「831打死人」、「黑警屎忽俾狗×」、「721 831」等字句。

被告6月被捕后承认「系我画?」,称一时冲动趁无人写下陈述,以示有言论自由,他解释字句分别意指有权反抗政府,自己能够决定前途,香港不应回归祖国管治,应由反政府的社运人士执政;他相信字句影响力很小,因为可能被清洁工抹去。

【案件编号:WKCC 278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