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程证男高院旁听涉偷拍法官 保释禁离港

发布 : 2024-10-1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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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一名持双程证的无业男子日前在高等法院旁听口岸爆炸品的案件时涉嫌拍摄法官,被控一项「禁止在法庭内摄影等」罪。被告昨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他需要普通话翻译协助,暂时毋须答辩。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将案件押后至12月10日,以候控方索取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1万元现金保释外出,他不得离开香港。

控罪指,被告陈克利(68岁,无业)于2024年10月14日,在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5楼7号庭内在法庭内拍摄或企图拍摄任何照片,或为供发表之用而在法庭内绘画或企图绘画该法庭的法官,或在该法庭所进行的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中的陪审员、证人或任何一方的肖像或素描。

【案件编号:ESCC 268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