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更多建筑类别做能源审核 政府争年庾x??修例草案

发布 : 2024-10-2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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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于2012年实施,至今12年,为加强??u动建筑物节能减碳,去年《施政报告》提出修例,建议扩大监管范围以涵盖更多类别的建筑物,强制公开能源审核报告资料,以及缩短能源审核周期等。环境及生态局回覆本报表示,已就修订《建筑物能源效益条例》的建议谘询业界和持份者,反应大致正面,当局正草拟修例草案,以及争取今年底前谘询立?x??环境事务委员会。

审核周期由10年一次减至5年

政府认为,能源审核能有效发掘建筑物的耗能情?,以改善其能源效益。政府建议新增现有《条例》下规定做能源审核的建筑物类别,包括数据中心、酒店或宾馆、医院、街市、机场客运大楼及铁路车站等,涵盖建筑物类别由现时两类(商业建筑物、综合用途建筑物的商业用途部分),增至11类。至于能源审核周期,政府建议由现时每10年一次缩短至5年。

环境局又指出,《条例》自2012年生效以来,已有约2700座建筑物完成首次能源审核。对于已完成首次能源审核并须安排做新一轮能源审核的建筑物,却逾期未交能源审核结果的建筑物,机电署会在查册确定建筑物业主或业主立案法团后,根据《条例》发信要求提供进行能源审核的资料,如业主或法团未能提供资料,机电署会进一步发出《条例》下的「敦促改善通知书」,指示有关人等在指定限期内纠正违规事项,如有关人等仍未能满足「敦促改善通知书」的指示,会提出检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