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台独顽固分子 曹兴诚控大陆恐吓

发布 : 2024-11-1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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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台湾联电前董事长曹兴诚上月被中国大陆列为「台独」顽固分子,他昨日向大陆国台办主任宋涛和发言人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反控两人犯恐吓危害安全罪。曹的代理律师郑文龙表示,根据台湾最高法院相关见解,台湾法院对这种案件有管辖权,他当天就会去台北地方法院递出自诉状,未来如果宋涛和陈斌华没有到案,法院就可以发布通缉。

综合《联合报》等台媒报道,在解放军展开「联合利剑-2024B」围台军演当天,大陆国台办10月14日宣布,将曹兴诚和台湾民进党立委沈伯洋列为「台独」顽固分子,并对二人和台湾民间防卫组织「黑熊学院」实施惩戒。陈斌华当时表示,大陆决定禁止沈伯洋、曹兴诚及其家属进入大陆、香港和澳门,绝不允许其关联企业和金主在大陆牟利,并将终身追责。

曹兴诚昨在律师陪同下在台北召开记者会。他表示将以法治手段回应大陆蛮横恐吓行为,对宋涛和陈斌华提出刑事自诉,指控两人违反台湾《刑法》第305条「恐吓危害安全罪」。

曹兴诚在记者会上说,大陆每天派军机军舰侵门踏户,破坏台效潃定;大陆对他罗织罪名是颠倒黑白,恐吓令人心生畏惧,因此已经触犯台湾《刑法》。

媒体问及台湾是否对大陆官员有管辖权,出席记者会的律师郑文龙表示,陈斌华透过大陆国台办记者会发布信息,让在台湾的曹兴诚感到恐惧,这就构成「恐吓危害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