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会例拟修订 违国安者终身禁任职 护国安可拒工会新登记 不设上诉(组图)

发布 : 2025-2-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政府提出修订《职工会条例》,以加强职工会规管和维护国家安全,包括赋权职工会登记局长可基于维护国安需要拒绝工会新登记或合并申请,不设上诉机制,可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左起:助理劳工处长(劳资关系)梁乐文、副劳工处长(劳工事务行政)何锦标,以及劳工处职工会登记局长毕?彤。(黄志东??o?J??








【明报专讯】政府以维护国家安全为由,提出大幅修订《职工会条例》以「完善职工会规管制度」。劳福局提出赋权劳工处职工会登记局长,可基于维护国安需要拒绝工会新登记或合并申请,但不设上诉机制,可向法院提司法覆核;危害国安罪行定罪者则终身禁任工会职员。修例防止境外势力或境外组织干预,提出多项要求,包括工会如收取境外势力资金前须向登记局长申报,获批准方可接收(见表)。

4月交草案料年内立法

工会叹现运作已多掣肘

政府今年4月向立?x??提交修例草案,涵盖多项修例建议,料今年内完成立法。有独立工会代表形容,工会运作现已充斥掣肘,建议当局能从宽处理工会管理;劳联则认为修例让工会能「回归初心」。

修例拟赋权登记局长可基于维护国安需要拒绝工会新登记或合并申请,不设上诉机制,亦不可向法院上诉。副劳工处长(劳工事务行政)何锦标说这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做法一致,但涉事者可向法院提出司法覆核。

登记局长:非一人决定 可提覆核

被问不设上诉机制会否令公众觉得「一言堂」,职工会登记局长毕?彤强调,裁决仍可面对司法覆核,登记局长做决定时会审视所有因素,非一人决定,亦涉保安局、律政司等,形容决定很严肃。

禁当「境外」组织成员 定义跟国安例

规管工会与境外组织联结方面,政府建议维持现行规定容许工会获大多数会员投票授权后,成为在外国设立工人组织、雇主组织和有关专业组织的成员;但不得成为上述3类以外的「境外」组织成员,除非获特首同意及会员投票授权。另新增禁止工会成为境外政治组织或团体成员,工会职员也禁止成为境外政治组织或团体干事。

修例建议,如工会已依?x??为外国相关组织或其他境外组织成员,职员可担任联结组织干事,职员须在成为干事后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登记局长;但职员不得作为「境外非已联结组织」干事,除非获特首同意。修例将跟从《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对「境外」及「境外势力」的定义。

境外势力提供资金方面,工会须向登记局长申报,说明来源和用途等,获批准才可接受,并禁用于立?x??等本地选举。毕?彤强调「不是全部落闸不许收取」,而是须申报并获批才可收。

收境外资金须申报获准 罚则未定

文件未提罚则,助理劳工处长(劳资关系)梁乐文说正与律政司商讨,会检视有否空间与时并进,未有定案。

2019年反修例运动触发新工会浪潮,被问近年少了工会登记(见图),现时加强监管会否影响劳工争取权益声音,梁乐文说2019年半年间多了4000多个工会欲申请成立,可想像到有问题发生时「可以突然间好严重」,认为是适当时机检视条例,相信修例有助工会长远发展和国安。

劳处称已顾参与自由 劳联:回归初心

何锦标强调修例主要针对维护国安,已顾及香港雇员参与职工会的自由与权利,对合法合规工会不会有负面影响,不会窒碍职工会发展。

劳联主席林振升认为修例让工会「回归初心」,工会在符合《维护国家安全条例》下运作属合情合理;惟建议当局厘清修例细节,举例具体区分「政治性组织」与「工人组织」,让工会能在合理情?下继续维持国际交流。工联会理事长黄国欢迎修例,称可避免本港有组织重回「黑暴」时期藉工会之名做危害国安的事。

清洁服务业职工会总干事杜振豪称,与国安相关条例生效后,很多工会在担心「触碰地雷」下已难有发挥空间,认为修例属「象徵大于具实际用途」。他建议当局一切从宽处理,反问「批准曾违反国安者组织工会成员又如何」,指工会运作现已充斥掣肘。

■明报报料热线: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