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你知:无条例赋权房协要求住户申报 只可藉新订租约规管

发布 : 2025-4-0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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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房协??u行「富户政策」与房委会有别,除了房协较房委会迟30年才实施有关政策外,两者力度不一,例如房委会可根据《房屋条例》,检控蓄意虚报资料人士,违者可被罚款和监禁等,今年3月亦通过收紧「富户政策」。房协则并无条例赋权要求住户申报,故只可终止租约,现行「富户政策」只适用新订租约住户及透过「转换户主」获批新租约的租户。

房会早30年??u富户政策

有权调查住户入息

房委会1987年4月1日起实施「公屋住户资助政策」,以及1996年4月通过实施「维护公屋资源的合理分配政策」(俗称「富户政策」)。房协因没有相关条例赋权调查住户入息,故多年未有跟从房委会??u行「富户政策」。申诉专员公署2015年发表报告,批?x??协不实施「富户政策」,违背出租单位照顾低收入家庭原意。

及后房协2018年9月起实施「富户政策」,透过加入新租约条款,要求入息和资产超出上限者缴交更多租金,若在港拥有物业则须迁出单位。房协今年4月更将「富户政策」扩展至所有新租约租户,要求租户每两年申报是否拥有香港住宅物业及其居住情?,倘已买楼须一个月内申报。

今年1月,申诉专员公署发表有关政府打击滥用公屋资源工作的主动调查报告,认为房协应公平对待所有出租屋?租户,探讨「富户政策」尽量涵盖所有屋?。房协其后发稿表示计划以大约5年时间??u展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