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报专讯】「银行」有限制
「银行」二字不能随便使用!因为在香港使用银行名称受到《银行业条例》的法例规范,若未经批准便用「银行」二字,便会触犯法例。
要在业务名称加上「银行」字样,需要先获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批准,否则,在业务名称、网页或域名用「银行」字样都是遾x??的。在金管局的网页上,可以查找持牌银行的名单。即使在银行以外的业务,只要是名称、域名、从事活动及产品申述等有「银行」、「bank」等字,都要向金管局申请。根据金管局资料,提出申请的机构或组织来自不同的界别,有慈善团体、从事食品,或娱乐和电子游戏开发等。
■知多点
《银行业条例》
《银行业条例》(法例章号155)的第97??o?J??使用「银行」名称的限制一项中列明,任何人如无金融管理专员一般地或在任何个别情?或某类别情?下给予的书面同意,而于香港经营业务时采用的称谓或名称内,使用「bank」一字或该字的任何英文派生词,或其任何语文的译文,或使用中文「银行」一词,或使用以b、a、n、k此次序排列的字母;在任何票据头、信纸、公告、广告内,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申述是一间银行或正在香港经营银行业务,即属犯罪。
资料来源:香港金融管理局
文:郑惠霞
漫画:谢伟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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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识学堂 第33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