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贿劳处职员助追欠薪 女侍应保释候讯
发布 : 2025-10-1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女侍应涉嫌向两名劳工处职员提供50元现金券及300元现金,行贿对方协助她向前雇主申索工资及遣散费,遭劳工处职员拒绝。她昨于东区裁判法院被控两项向公职人员提供利益罪,案件押后至12月19日再讯,待辩方索取文件和准备法律意见。被告获准以1000元现金保释,其间不得接触控方证人。
首项控罪指被告丁淑芬(52岁)去年8月30日在香港无合?x??限或合理辩解而向公职人员,即劳工处助理文书主任陈子浩,提供50港元现金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陈子浩曾经作出凭其公职人员身分而作的作为,即在一宗个案协助丁淑芬继续对美心食品有限公司薪酬索偿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陈子浩曾经作出上述作为而向他提供该利益。
被告另被控于去年12月16日在香港无合?x??限或合理辩解,而向公职人员,即劳工处助理劳工事务主任方向晴,提供300港元现金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作为方向晴曾经作出凭其公职人员身分而作的作为,即在一宗个案协助丁淑芬继续对美心食品有限公司的薪酬索偿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方向晴曾经作出上述作为而向她提供该利益。
【案件编号:ESCC 264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