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呈堂证物 勒索案事主囚4月

发布 : 2025-11-0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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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曾任教师的六旬女子2022年疑遭数名男子袭击勒索,今年她以控方证人身分出庭作供并就她曾签下的借据接受辩方盘问,其间将借据摺起收在袋中并带离法庭,因而被捕,在警诫下称「以为佢?唔要,以为唔会收番,以为无用」、「我仲?度玩,摺?摺?咁样」。女子昨在区域法院承认一项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行为罪,法官称被告的愚蠢行为最终导致控方要在勒索案撤控,但不能排除她的确曾遭袭击,亦须就其行为负责,认为可从轻处理,判监4个月。

「以为无用」带走 4男脱罪

被告C.M.W.(现年62岁)承认于2025年1月13日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项或一连串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作为罪,即干扰标记为「D1-1」的案件证物,并从证人席移走,以阻止证物于一宗刑事案件在香港区域法院呈堂及/或保存。庭上透露,被告有7次定罪纪录,1988至2000年担任教师,其后先后开立幼儿园和教育中心,前者已倒闭。

妨碍司?x??案情显示,2023年一宗区域法院刑事案件中,4名男子被控勒索罪,他们涉向受害人X(即本案被告)索取每月5000元保护费,其中3人另涉袭击X,因而另控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4人不认罪。被告今年1月出庭作供,接受盘问期间,代表其中一男的辩方大律师向法庭呈交一份写有被告名字和身分证号码的借据,声明被告2020年5月借款1万元,并标注为证物「D1-1」。

案情续指,该证物透过法庭书记交到被告手上,被告称借款用作购买音响器材,辩方则指该笔钱实际上是属于男子。案件在午饭时段休庭,书记其后发现证物不见并通知主审法官,警方到场搜索,无?x??回证物。

闭路电视片段显示被告作供时将证物摺起,并在手中玩弄约4分钟,随后收在袋中,她在警员提问下表示自己或不小心把证物扔掉。由于证物遗失,控方最终决定中止检控,该案4男无罪释放。

【案件编号:DCCC 105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