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事主证供不实」质疑 区议员涉与女童性交 控方申呈递反驳证据
发布 : 2025-11-0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明报专讯】身兼立?x??议员马逢国助理的元朗区议员施骏兴,涉于2008年非礼11岁女童及其后与她非?x??交一案,昨日在区域法院续审。控方申请呈交事主和友人当年的对话作为反驳证据,回应辩方指控事主?造证言。辩方质疑控方任意呈递证据以增加证人可信度,违反普通法证据原则。法官陈广池押后下周一(10日)就控方申请裁决。
辩方:遾x??通法原则 官押后裁决
被告施骏兴(现年38岁)否认非礼罪及与16岁以下女童非?x??交罪。事主X原在辩方盘问下作供,控方早前要求引入反驳证据,供控方覆问环节使用。辩方表明反对,法庭昨听取双方陈辞。
控方律政司高级检控官欧阳巽熙称,非?x??交事件于2011年3月14日发生,事主X当晚向友人谈及此事,控方希望在覆问环节引入相关对话纪录,以证明控方案情。控方表示,辩方盘问时质疑X当日无前往被告寓所,直至X近年得知被告参选区议会,才?造10多年前性交事件,控方有权呈递进一步证据,反驳辩方有关X「新近?造」(recent fabrication)的指控。
辩方资深大律师林颖茜称,辩方立场不是X?造性交事件,而是双方无发生性行为;X可能记错事件人物、时间和地点,未必构成?造故事。辩方表示,被告抗辩方向是挑战X证供是否可信,辩方早前仔细探讨X报警的原因,源于X担心被告当选区议员「会有其他人受害」,辩方盘问无任何特别用意,不构成对证人「新近?造」的说法。
辩方称,若辩方盘问证人时有一些陈述,可以解读为质疑证人作伪证,控方随即有权呈上证据巩固或增加证人的可信度,做法非常危险,「犹如打开防洪闸」。昨午休庭后,辩方要求案件在内庭审理。法官陈广池称申请性质特殊,但批准案件改为内庭处理,公众和记者不得旁听。
【案件编号:DCCC 9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