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高法昨回应指出,审判人员、法官助理、书记员在上网文书中不作隐名处理。图为天津市东丽法院近日的一个庭审现场。(网上图片)

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的部分文书,审判员姓名被隐去,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身分同样被处理为「×××」。(网上图片)
【明报专讯】内地司法裁判文书公开又起波澜。多地法院上传至裁判文书网的司法文书将法官姓名、案号隐去,近日引发舆论关注。最高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昨(7日)回应,部分操作人员不熟悉文书隐名要求,已要求相关法院整改。
《南方都市报》周二(6日)报道,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约2万篇文书中,审判员姓名以「XXX」的形式被隐名处理,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身分,亦以同样方式被隐去。这些隐去审判员姓名的文书,集中在2024年和2025年,以四川、内蒙古、河北三地居多,浙江、山东、河南、天津、北京等地法院的文书亦有相关情形。
隐名文书四川内蒙河北居多
裁判文书网是中国最高法院2013年建立,是时任最高法院长周强推进司法公开的举措之一。按规定,不涉及国家秘密、个人私隐等案件,应在文书网上公布。该网至今收录超过1.6亿篇文书。
2024年开始,最高法强调隐名处理案件当事人信息的必要性。至2024年6月,裁判文书网的上网文书已全面施行隐名处理,自然人仅保留姓氏,企业则隐去字号和法定代表人信息。
对于部分法院隐去法官姓名的做法,不同地域的多名法官表达了诧异,猜测可能是上传文书的操作人员,对隐名处理的理解存在偏差。法官表示,最高法要求隐去当事人的身分信息,但未提及对审判组织成员的姓名,进行隐名处理。一名法院系统人士指出,文书往往交由法官助理或书记员隐名处理后,再提交至发布系统。
在发布裁判文书前,并不会隐去审判组织成员的姓名。
部分案号亦模糊处理
部分法院文书的案号也被模糊处理。例如,多份杭州市中级法院发布的文书,案号均为「(2024)浙01民终XXX号」;北京金融法院的部分文书,案号甚至被进一步模糊为「(XXXX)京XX民终XX号」。报道引述法院系统人士提到,案号不属于隐名处理的范畴,且并无模糊处理的必要。「如果这样隐名,案例的真实性只有发布者能保证」。
昨晚,南都引述最高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回应称,按照司法公开的要求,法官姓名和案件案号都不应作隐名或模糊处理。部分操作人员不熟悉文书隐名要求,错误隐去,显属不当,已安排相关法院整改。另外,亦有地方法院系统人士指出,内部已要求自查,若有隐去法官姓名或案号的文书,需更改替换。
有地方法院展自查 替换隐名文书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合夥人赵琮律师指出,裁判文书网的建立完善,是中国司法改革一项重要进步,但近年裁判文书公开数量逐渐减少,多地长期不再公开案件,庭审直播等频频受阻。而案号、法官名字的隐去,或是司法公开退步路上的又一坐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