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13岁女 父求情称处女膜无损 官斥残忍

发布 : 2017-6-23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关注


明声网温哥华 微信公众号
【明报专讯】建筑工人涉嫌在儿子在场下,多次趁13岁女儿熟睡时强奸和非礼她,女儿其后与同学谈及事件时,被路过的途人听到报警揭发。建筑工人昨在高院承认强奸、企图强奸和非礼等4罪,求情时指是「一时卤莽」才犯案,强调女儿的处女膜无损,法官闻言斥责说法对女童非常残忍。

官:多次性侵 非一时冲动

案件押后至8月22日判刑,待索取女儿的创伤报告,以及被告(39岁)的心理和精神报告。辩方求情时形容,被告一直是顾家和关爱子女的好父亲,犯案是因「一时卤莽」,现已深感后悔,并明白事件对家人带来的伤害,甚至感羞愧而曾自杀,而其妻亦亲撰求情信,称已原谅丈夫。惟法官质疑,被告多次性侵女儿,根本不能视作一时冲动,更明言在儿子面前犯案是加刑因素。

辩方其后引述医疗报告指女儿的处女膜无损,法官闻言斥责说法对女童非常残忍,不明白为何要坚持她是处女。辩方回应指出,这能显示被告当时插入的深度,并强调他无在女儿体内射精。法官再度质疑,案情显示女儿事后曾在内裤上发现带味的黄色残留物,与辩方说法不符,辩方则重申无证据显示有体内射精。

趁女儿熟睡犯案 儿子睡在旁

根据案情,被告一家10多年前先后从内地来港定居。至2014年,被告与当时就读小六的13岁女儿和12岁儿子回内地探亲,其间3人同睡一张床。被告晚上趁一对儿女熟睡后,乘机伸手指进女儿的下体,其后更脱下其内裤将她强奸。女儿因当时房内昏暗,看不清楚对方是谁,惟猜测是睡在她旁边的父亲所为。同年某日,被告又趁一对儿女在家熟睡,抚摸和吻女儿的胸部,女儿因感痛楚而转醒,迷糊间看到被告的脸,而这时母亲回家,被告随即离去。至翌日晚上,女儿因被告所为而与弟弟换位,睡至靠墙的位置,但被告却再度将她强奸,其间女儿因感痛而曾大叫惊醒,张开眼后发现被告上身赤裸压在她身上,而睡在旁的弟弟则未有察觉。

女向同学谈及 途人得悉报警

至去年10月,被告再趁女儿睡觉期间,欲从后强奸她,惟因最终未能插入,只在其大腿上摩擦至射精。女儿事后曾张开眼,看到被告离开房间的背影。女儿其后向同学谈及事件时,被路过的途人听到报警揭发。

【案件编号:HCCC16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