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三子判囚6至8个月(组图)

发布 : 2017-8-17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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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学联前常委罗冠聪、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及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3人,周四下午在开庭前于法院外见记者。(美联社)



黄之锋在周四开庭前发言。



罗冠聪刑期最长,周四开庭前他与支持者拥抱。(美联社)


【明报专讯】2014年9.26冲击「公民广场」案,时任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及常委罗冠聪去年罪成被判社会服务令或缓刑,律政司不服判刑申请覆核。法庭在周四下午宣判前,黄之锋周三晚上突然向法庭递交内容未公开的信件,法庭倘考虑该信件,便要重新处理整个聆讯,经过两次休庭后,黄之锋一方却又变卦,决定撤回信件。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指律师上述处理手法不负责任,并宣布于半小时后宣判。结果黄之锋被判监禁6个月、周永康被判监禁7个月、罗冠聪被判监禁8个月。

3人闻判后表现平静,黄之锋及罗冠聪均分别向女友微笑示意。

上诉庭原定周四下午宣判,但开庭前出现一波三折,上诉庭周三晚约10时半收到代表黄之锋的律师行交予法庭一封信,上诉庭接信后表示,若黄之锋希望法庭考虑信中内容,假设法庭亦批准申请,便要重新处理整个聆讯,于是法庭宣布休庭10分钟另行处理。

其后黄之锋的代表大律师石书铭再次索取指示,为免再次耽误法庭时间,黄之锋决定收回要求,希望法庭不须考虑信件内容。

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指,对他们的做法感到非常失望,昨晚他们要求法庭考虑相关事宜,但现在又称要收回要求,直言律师处理手法不负责任,及影响法庭运作。

杨官又指,答辩方指担心耽误法庭时间,「现在已经耽误半小时」,他又指法庭的考虑必须全面,故「有事要提出,你就必须提出」,否则会对答辩人造成不公。

石书铭大律师解释,他们不久前才收到一些新的资料,故身为律师有责任告知法庭,但对答辩人黄之锋而言,案件已经过了一段长时间,黄希望能尽快知悉结果。

经过两次休庭后,黄之锋一方决定撤回信件,法庭不须就此作出考虑。上诉庭批准申请,但强调答辩方处理手法不恰当,对法庭造成一定程度困扰。

三人周四下午步入高院听取判决前,先会见传媒,他们表示对判刑感到悲观,但指无悔参与重夺公民广场及占领运动。

罗冠聪在正式宣判前表示,3人对判决都很悲观,预料很多机会要即时入狱,而且刑期不短。他说无论结果如何,内心都是自由,做的事对得起他们相信的公义与价值。

黄之锋在开庭前表示,无悔参与雨伞运动,对自己在重夺「公民广场」及整场占领运动中的投入及委身,感到非常荣幸。

黄之锋说,坐监不是想见的事,面对威权体制的挑战之下,当要坐监的年轻人都不放弃,在监狱外的人亦没有理由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