疲倦驾驶

发布 : 2018-6-11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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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倦驾驶(drowsy driving、tired driving或称fatigued driving)是指司机在过度疲倦、并不能保持警醒的状况下驾车,这是非常危险的,不单对司机本人,而且严重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其他车辆的司机及行人,因为在这个状况下驾车会影响驾驶者的反应时间、协调和身体动作的技巧、对深度的感觉、集中精神、判断及作出决定的能力等。

根据统计,单是在美国,每年就有最少十万宗交通意外和超过一千五百个死亡个案是因疲倦驾驶引起的;有多至三分之一的司机曾在驾车时睡著了;曾在驾车时睡著了的司机中,有0.13%承认每个月最少一次在驾车时睡著了;在过去一年,有0.15%的加拿大驾车者曾在驾驶时睡著了;有72.3%的安省驾驶者承认曾在疲倦的状况下驾车;有0.4%的司机承认曾在驾车时睡著了而发生交通意外。疲倦驾驶的后果如同酒后驾驶,有研究显示,连续十八个小时没有睡觉而驾驶等同血液含酒精水平0.05(以供参考,0.08等同醉酒),连续二十四小时没有睡觉而驾驶等同血液含酒精水平0.10。

驾驶者对疲倦驾驶并不如对分心驾驶或酒后及吸毒后驾驶般认真看待,他们在驾驶时感到极度疲倦不会再细作思量,仍会勉强继续驾驶、而不会在路途中稍作休息,很多司机在不适宜驾驶的状况下仍然驾车。

由于对疲倦驾驶并没有有效的测试,所以驾驶者很难知道是否过度疲倦而不再适宜驾驶,但有多个警告信号显示驾驶者不宜继续驾驶,常见的警告信号包括:打哈欠;眼皮沉重下垂;打盹;难于保持眼睛张开;难于集中精神;心不在焉;忘记刚才经过路段的情况等。疲倦驾驶影响司机的驾驶能力,包括:

(一)飘离自己的行车道:在行车道上左摇右摆,不能维持在自己的行车道上;

(二)忘记转弯及在高速公路上错过了出口等;

(三)错过了交通灯号、停车路牌及其他交通指示灯号和路牌等;

(四)车速不一致,时快时慢;

(五)超速驾驶,及不能按路上车速的限制而调整车速;

(六)急速停车或停车时与前面车辆相隔太近。

疲倦驾驶的高危人士包括:

(一)不良的睡眠习惯;

(二)患有睡眠障碍;

(三)职业司机,尤其是需要长途驾驶;

(四)轮班工作;

(五)需要在家照顾幼儿或长者;

(六)服用会导致困倦的药物等。

有人尝试多个方法、好能在驾驶时保持警醒的状况,但以下的方法是没有功效的:

(一)打开车窗;

(二)调校车内空调;

(三)唱歌;

(四)听收音机或音乐;

(五)进食能量补充剂(这只可能维持警醒一段短时间)等。

若驾驶时感觉疲倦,可采取以下方法,保持安全和集中精神的能力:

(一)休息一会:在安全的地方把车停下来、下车、散散步、活动一下筋骨;

(二)小睡一会:在安全的地方把车停下来、小睡一会;

(三)更换司机:轮流驾驶可以帮助司机保持清醒和警觉;

(四)在车内保持活动:活动眼睛及不时察看倒后镜等。

积极主动是预防驾驶时出现疲倦的关键,包括:

(一)长途驾驶前一晚要有充足的睡眠;

(二)妥善计划旅程:尤其要有妥善计划在途中有适当的休息时间;

(三)留意身体发出的讯号:感觉疲倦时便要休息;

(四)避免进食会令人困倦的饮食和药物等;

(五)按驾驶者的实际情况、应每两、三小时便停车稍事休息;

(六)尽量避免深夜驾驶;

(七)在长途驾驶前小睡一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