虐4岁女 两保母分囚34及32月 女童反覆回忆失眠 创伤后遗徵兆(组图)

发布 : 2019-1-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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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被告冯嘉宝(前)与首被告陈天佑皆任职清洁工,案发后她们曾在旺角一宾馆暂住。



首被告陈天佑(右)及次被告冯嘉宝(左)于2006年开始同居。(资料图片)


【明报专讯】育有一对孖生女儿的单亲母亲,将4岁「大孖」交托一对情侣照顾,「大孖」一个月间惨遭两人虐待,包括多次掌掴及拳打她、?她下阴、用打火机灼她的脚,甚至用铁制文件夹钳她的鼻,恐吓她并拍下惩罚过程。两名女被告早前承认虐儿罪,法官昨判刑时形容两人行为令人发指,指她们以捉弄女童为乐,不能姑息,昨在区域法院分别判处两人入狱34个月和32个月。

两名女被告分别为陈天佑(37岁)及冯嘉宝(42岁),成为同居情侣已12年。她们承认一项虐儿罪,陈另承认一项藏毒及一项管有吸毒用具罪。

官斥捉弄为乐 令人发指

法官引述女童X的创伤报告指出,X没有受永久伤害,但她事后时常反覆忆起事件,不能入睡。纵使X案发前已患过度活跃症及缺乏集中力,专家难以衡量事件对她的心理伤害,但X有创伤后遗徵兆,须长期接受心理评估。

法官判刑时指出,虽然两名被告均来自破碎家庭,难以照顾患过度活跃的X,但以上均非虐儿藉口,两人不但未有尽力照顾X,还对年仅4岁的脆弱生命下手,行为令人发指。法官又指出,相关虐儿片段显示X当时旁徨无助,惟两人仍用「半边脸」大的铁夹钳X的鼻,并嘲弄和调侃X,明显只是泄愤及以捉弄X为乐,不能姑息;但考虑到两人及时认罪,法官最终分别判处陈和冯入狱34个月和32个月。

求情称自小缺父爱 用错方?x??

首被告陈天佑的代表大律师求情称,陈自小缺乏父爱,误交损友后14岁便吸毒,后来曾短暂从事油漆工及厨房帮工,惟陈不擅沟通,到处碰壁,每次只工作3个月便辞职。辩方称陈品性不坏,只是不懂得照顾小孩,当X不听话及说谎时,才使用错误方法「教好」X;陈遭还押期间已深切反省,曾数次向牧师忏悔,更在狱中修读护老课程,希望出狱后从事相关工作。

次被告冯嘉宝的代表大律师则称,冯在案件中的参与度低,虐儿手法亦较轻微,她只因耐性不足而犯案。

案情透露,单亲妈妈Y于2017年11月把「大孖」X交予两名被告照顾。Y于同月24至30日间,不断联络两名被告,更登门造访希望接走X,但都不成功。翌月1日,陈致电Y称X弄伤下巴失去知觉,吩咐她接走X。随后X被送往医院,途中她已陷半昏迷及遍体瘀伤。医生称X伤势不寻常,电脑扫描显示她有硬脑膜下血肿,需接受开脑手术。

【案件编号:DCCC 29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