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售珍禽被买家举报 同被判刑(组图)

发布 : 2019-2-22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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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临沂兰山法院日前审结一宗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被告杨×因非法收购、出售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赤腹鹰(上图)和松雀鹰(下图)共4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款1万元(人民币,下同)。案中一名买家和一名卖家亦被判刑。

事发2015年7月,杨×将树林里捡到的其中1只赤腹鹰幼雏经网络以300元的价格售予陈×。同月,杨×再次在微信上以550元的价格将1只松雀鹰售予陈×。陈×购入后发现松雀鹰染有疾患,匿名向公安举报杨×。另外,同年9月,杨×曾两次向卖家崔×以每只200元价格买入2只松雀鹰。报道称陈×和崔×已被判刑,但没透露刑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