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建过渡房措施简化 NGO租官地收1元(图)

发布 : 2019-4-19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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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先后有不同非政府机构(NGO)发展过渡房屋,为正轮候公屋的家庭提供适切居所。政府昨日宣布简化非政府机构申请发展过渡房屋的行政措施,若获政策支持,而且与政府签订营运协议书,可获批1元短租官地和?x??,修订地契时亦可获免收取豁免书费用。有非政府机构欢迎做法,冀能加快审批,亦可增加过渡房屋的潜在供应。

私地发展免缴豁免书费用

运输及房屋局发言人表示,局方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正协助及促成10多个由民间团体倡议的项目,若项目获局方政策支持,均能受惠于新措施。新措施有助减轻NGO财政负担,冀促成更多民间主导的过渡房屋项目。

须运房局政策支持 签营运协议

现时NGO若计划在私人非住宅土地和楼宇提供过渡房屋,由于地契列明不可作住宅用途,相关业主须向地政总署申请,缴交豁免书费用,以反映租值落差,亦须付其他相关费用;若拟用临时空置官地和楼宇,则须向地政总署申请短期租约,缴交租金和相关费用。据悉,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日前通过,批准地政总署免收申请发展过渡房屋的豁免书费用、行政费及按金,若申请短期租约,则只收1元象徵式租金。

不过,NGO须符合两条件才能受惠,包括获运房局的政策支持,以及与局方就营运细则签署协议书,以确保过渡房屋的租金是可负担,项目亦尽可能自负盈亏。

社联料释更多闲地 盼审批加快

民间主导的过渡房屋至今提供600多个单位,香港社会服务联会正在深水?南昌街和钦州街发展「组合社会房屋」,两项目共提供约300伙。社联欢迎新措施,但亦关注《财政预算案》预留20亿元将如佾x??援非政府机构兴建过渡房屋,强调人手和服务成本的支援亦重要。社联业务总监黄健伟表示,以往就过渡房屋向地政总署申请时已获酌情豁免行政费,「现由酌情变政策,冀(审批)更高效率」。他认为新措施可释放更多闲置地,吸引非政府机构物色不同渠道提供过渡房屋,增加供应。

乐善堂拟改建九龙城乐善堂小学为过渡房屋,可住50多伙。乐善堂总干事刘爱诗表示,由于该地契须由教育用途改为住宅用途,故已向地政总署申请,据知署方正处理,她希望省回的费用能直接用于过渡房屋住户,提供课后托管、翻新家具的支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