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函物管协会:碍执?x??犯法

发布 : 2019-8-18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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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报专讯】反修例运勾x??间多次有住宅及商场不让警方进入,警方防止罪案科前日发信予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引用法例指警察可合法进入?x??执法,甚至打破物业门窗入内,若妨碍警察执?x??犯法。物业管理公司协会同日就警方信件向会员公司发出「处理公众活勾x??示」。有大律师称,物管人员仍有权询问警员进入私人范围的原因,警方须说明目的及引用条文,并只能在逮捕行勾x??进入,查案则不适用。

x??例指可入私人地方拉犯

警方在信中引述《警队条例》第50条第3及第4款,指若警务人员有理由相信任何须逮捕的人已进入或置身该?x??,向管理该处的人提出要求时,对方须容许警察自由进入,并给予一切合理便利;若无方法获准内进,可合?x??破门窗。另外,若妨碍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会干犯两例,可判罚款及监禁。

香港物业管理公司协会会长陈志球说,发出提示并非要求会员公司容许警员进入,而是有不少会员对警员入商场有担忧,故协会与警方开会厘清法律理解,并通知会员。他说不同商场情?不一,各公司要自行因应地契、公契等作适当处理。

大状:物管有权问明内进目的

陈说,近来不少物管前线员工担心因容许警员进入而被开除,又怕不开门而被控,陷入两难。调景岭维景湾畔的业委会与服务?x??发严正声明,指如非发生罪案、居民或管理公司报警,警方勿进入屋苑。身兼西贡区议员的业委会主席陈继伟称,相关告示与过去了解的情?并无分别,认为屋苑保安只要跟足物管公司指引,问清楚警方进入屋苑的原因即可。

大律师黄宇逸说,警方信件是叙述相关法例,没有新论述,他说相关条例订明警察只可在必须逮捕相关者时进入物业范围,过去已有案例指出,若警方只是查案,警队条例就不适用。

如警方进入沙田新城市广场当晚情景,商场方面是否就不能阻止?黄宇逸认为,警方入内必须是作拘捕行动,「但新城市当日好明显不是拘捕行动」。他说警察要有合理怀疑,例如有人报警、追捕犯人、目击有人犯法等,并引用相关条例才可进入商场。

他说,商场管理人员有权在警察进入前询问其目的,警察亦应回答,因警方引述的《侵害人身罪条例》有写明,抗拒或故意阻挠「正当执行职务的任何警务人员」才会入罪,但若警方无说明目的,无合法基础进入物业范围,就不是「正当执行职务」。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