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园少女遭生母继父囚禁3年(组图)

发布 : 2019-8-20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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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长期被囚禁,透过铁窗缝隙,用塑胶绳绑提袋收受邻居小孩的物品。图中人物与新闻事件无关,图经特殊处理。



邻居小朋友常帮忙把从窗口垂吊下来的厨馀,放在一旁空地的厨馀桶。


【明报专讯】桃园市37岁余姓妇人带著女儿与42岁张姓男子再婚,但两人疑因不满少女不服管教,竟然从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止,长达3年的时间将少女一人囚禁在杨梅区住处2楼,余妇与张男甚至将2楼对外窗户封闭,仅每1到2周由张男带食物及生活用品探视,少女从15岁到18岁之间,过著有如奴隶般不自由的生活,直到2018年10月间被发现才重获自由,她目前已被安置。

桃园地检署检察官指出,余妇、张男行为已涉犯刑法私行拘禁罪、妨害幼童发育罪、使人为奴隶罪等罪嫌,从重依使人为奴隶罪嫌起诉,并建请法官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规定加重其刑,另建请法官审酌两人身为少女的母亲、继父,本应对其保护照顾,竟擅以管教为由,将女童长期拘禁,并提供不良饮食、医疗及生活环境,对少女身心发展造成壮大戕害,且犯后毫无悔意、态度恶劣,请予以从重量刑。

余妇、张男均坦承将女儿长期反锁在住处2楼,住处1楼通往2楼及3楼的门都上锁,2楼的对外窗户也用胶带封闭,女儿没有钥匙完全不能出门,生活空间就只有2楼而已。

当地的曾姓前里长也证实,曾听闻里民转述「该处有一个小妹妹被关在房子2楼」,他便会同员警至该处1楼查访,发现确实有一个小妹妹在2楼被关起来;社工查访也发现,该处仅有少女1人,余妇平时不会去,只有张男固定时间送东西过去,而少女因长期受此对待,也不敢向外求援,直到被发现才重获自由。

据悉,少女被囚禁期间,继父张男固定带食物探视,食物的种类并不营养,大多是零食、泡面、微波食品等,2楼住处有厨房,让少女饿了自己烹煮,虽然2楼对外窗被以胶带封闭,少女仍可从缝隙看到外头的世界,而外头常有邻居孩子出入,她突发奇想以绳索、吊篮「垂降」方式转卖零食,10元、20元地慢慢存了5、600元,2018年10月间向邻居买来二手手机,利用邻居提供的wifi密码上网抒发,网友替她报警才将整起事件揭发。

友人转述,少女过去在学校其实功课不错,疑似长期遭到妈妈家暴加上叛逆期而遭到囚禁,重获自由后虽然对谈没有什么异状,但她常常说一说话后会抬头看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