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疑犯称遭警「裸搜」 笔打腿罅羞辱 涉违警例 警称严正跟进(组图)

发布 : 2019-8-24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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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修例示威中被捕的吕小姐(左,化名)指控警方从医院押送她到法庭中途带她返警署,并疑违反警察通例要求她脱光衣服搜身,女警一度曾用笔打她两条大腿中间(图中图画示),令她大感受辱。(黄志东??o?J??





【明报专讯】反修例示威被捕者疑遭警方违规对待的个案频现,一名被捕女子昨指控警方将她在上庭前带到警署脱光衣服搜身,其间女警一度用笔打她的手及大腿内侧,令她受辱,又在「裸搜」后才要她签同意书。协助事主的律师指警方行为没必要,疑违警察通例,有凌辱事主之嫌;有人权组织亦质疑违《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女事主拟向警察投诉课投诉,并冀刑事检控涉事警员。警方回应称会严正跟进。

吕小姐(化名)昨在律师陪同下见记者,称数周前在示威现场被捕及受伤送院,两日后被控,惟因伤未愈未能上庭,至获准出院,她在一名女警监视下更换家人带来的衣服,准备上庭应讯,惟被带到警署后,被女警喝令入房,要求她脱光衣服,她问对方原因,获回应:「因为你系犯,犯法就要除晒!」她说因惊慌,故听从指示。

上庭前送警署搜身 事后始被要求签字同意

吕忆述搜身期间有两名女警在场,她当时用双手保护重要部位,一名女警用笔打她的手要她放开,女警继而蹲下,用笔打她大腿内侧,示意她打开双腿,又要她蹲低起身3次,她因伤未能做到,「然后她示意我转身,我见到后面的另一个女警,用好享受的眼光望我,令我觉得像被羞辱」。

吕说过程维持15至30分钟,衣服再被女警检查一遍后,她穿回衣服离开房间,发现门外站了10多名男警,令她大感尴尬,想哭也只能紧握拳头忍?,「系咪被捕就无基本人权?无基本对女性的尊重?」她说房间有一道窗面向走廊,但没留意窗外有没有人。事后她被要求签署羁留搜查表格,表示她同意被全裸搜身,她拒绝,随即被带到法庭,未能即时投诉。

房间有窗向走廊 门外10多男警

吕说事后有抑郁症状,不敢出家门,害怕见到警察,但眼见其他被捕者被打却不敢出声,怕秋后算帐,决定做第一人,并公开两名女警的编号。协助她的律师陈惠源说,会向警察投诉课投诉两名女警,冀可刑事检控二人。

东九龙总区高级警司(行动)傅逸婷昨在记者会上称,警方非常重视该指控个案,但未有详细资料,未能回应太多,待事主投诉后会尽快严正跟进。傅说警方有严格指引,任佾x??及身体接触的搜查,只准由同性别人员进行,若需脱去衣服,令内衣、内裤外露,搜查时亦只准同性别人员在场。至于搜身环境要求,她说不同警署的搜身房间安排不能一概而论,但须保障被搜者私隐。

人权监察质疑违酷刑公约

傅又称,警方羁留搜查目的是查看被搜者身上有无伤害自己或他人的物品,或协助逃走的工具;有无与被捕者有关罪行的证据;有无用作干犯其他罪行的物品,例如用作恶意破坏财物、服用或分发危险药物等。警方以何程度搜查,会考虑被捕者干犯罪行、刑事纪录、犯罪或被?x??展示的武力程度、有无自杀倾向、有无伤害自己纪录等。

香港人权监察发言人叶宽柔称,脱衣搜身要有充分理据,不能用作惩罚疑犯,同性别警员一样可以令被搜身者受辱,未有顾及被捕者的尊严,有违《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中不容任何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处罚。社区组织协会干事王智源说,过往接触过被全裸搜身的个案大多涉及藏毒,且在一般场所转到羁押场所时搜身,以确保疑犯身上没藏毒品或武器等,若当事人在医院已被羁押,再搜身的做法并不合理。

明报记者

(反修例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