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拒售联名物业 儿入禀获准卖屋 裁决书:双方都不愿意或无法维护该物业(图)

发布 : 2024-7-05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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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的物业位于素里市72路。


【明报专讯】一名男子要出售与母亲联名拥有的物业,但母亲不允。作为儿子的就将母亲告上法庭。法官判儿子有权卖屋,因为母子双方都不愿意或没法维护这物业,除了出售该栋物业,没有其他可行的选项。至于售后母子两人如何分配所得,则仍有待处理。

案中物业位于本省素里市,2015年买入价是67.5万元,目前已升至159.3万元。

该宗诉讼案的原告是卑诗省民旁贾尼(Rahim Ramzan Punjani),他诉请卑诗省高等法院批准他出售位于素里72 路的一栋物业。物业是由2015年12月以来,由旁贾尼和他的母亲达纳尼(Malek Aminmohamed Dhanani)联名持有。旁贾尼和达纳尼联名购买了该栋物业后,达纳尼与她的第二任丈夫(旁贾尼的继父)同住此处,后者已在去年去世了。

旁贾尼在金融界工作,其母则是一名73岁的寡妇,接受教育的程度有限,且有一系列健康问题。她作证说,她的亡夫生前处理了他们所有的财政事务,她一直是一名家庭主妇。

旁贾尼在出席聆讯时说,他为购买这栋物业支付了13.2万元的首付款,至于他的母亲被列为联名持有人,是基于遗产规划的用途和减轻税务负担。除了支付首付款和交易费用之外,他还支付了所有的房贷还款、保险费、物业税、水电费,以及自购房以来的房屋维修开支。

达纳尼则辩称,她允许儿子动用她出售原先住宅所得的40万元,来购买另外两栋物业,但她的儿子从未归还过这笔钱。尽管她的儿子是联名持有人,但这栋位于素里的物业完全是属于她的。她还声称,她和她已故的丈夫也有花钱修缮物业。

达纳尼现与她的朋友及后者的儿子居住在这栋有4间睡房和4个洗手间的物业内,她还有租客居住在地库内。法官布兰奇在裁决书中写道:「被告没有向原告支付任何租金,也没有将租客支付的任何租金转交给原告。」

旁贾尼告诉法庭,他无法负担维修这栋物业的开支,还特别提及需要花费4万元来更换屋顶。

达纳尼则说,她自己也无法支付维护这栋物业的开支。

根据卑诗省的《财产分割法》,拥有最少50%的物业所有权的一方或多方,可要求法院出售该物业并分配收益。法院在收到此类要求时,必须下达该项命令,除非法院认为有「充分的理由」不这样做。

在该宗个案中,法官布兰奇认为,除了下令出售物业之外,没有其他可行的选项。他在裁决书中写道:「现实的情况是,双方均没有意愿和所要资源来维修这栋物业。要求原告继续为他不居住的房屋支付开支是不适当的,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或无法维护这栋物业,那么作为母亲的被告几乎无可避免地要搬家。无论作为儿子的原告的申请结果如何,她将面临一定的经济和情感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