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申撤官被驳回 判辞:十足信心公平审

发布 : 2024-7-06  来源 : 明报新闻网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加关注


明声网温哥华 微信公众号
【明报专讯】已解散的支联会,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港区国安法》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主审法官黎婉?曾阅读公众利益豁免权(PII)下隐去的材料,邹幸彤要求黎官避席,昨被高院驳回申请。高院判辞称,专业法官能把对被告不利的材料抛诸脑后,黎官自然会提醒自己审案须谨慎,法庭对邹幸彤能获公平审讯有十足信心。

称专业法官能把不利材料抛诸脑后

支联会涉煽动颠覆案,将由高院法官李运腾、陈仲衡及黎婉?组成的审判庭审理。邹幸彤开审前要求黎官避席,源于另一宗支联会涉「拒交资料案」,时任裁判官罗德泉批准控方以PII隐去材料,而黎官处理拒交资料案上诉时曾阅读被遮盖的PII材料。邹质疑,黎官曾研读辩方不知情的材料,有违公平审讯。

高院法官判辞称,涉案PII材料包括警方按国安法实施细则申请发通知书的文件,警方仅宣称「合理地相信」支联会犯罪,即使黎官研读足本PII材料,黎官自然能分辨何谓控方指称、何谓证据得出的结论等,不存在审案偏颇的可能。高院表示,黎官于拒交资料案上诉判辞用语平和,无严厉批?x??联会,若邹幸彤单凭黎官曾阅读PII材料,从而跳到黎官有表面偏颇的结论,完全缺乏理据。

由3法官审 无表面偏颇可能

对于邹幸彤提出,黎官可能不自觉受PII材料影响,高院称专业法官能把对被告有害、没正面证据价值或不利于公平审讯的材料抛诸脑后,不受影响。高院举例,有时处理被告保释申请的法官会主审案件,该法官或曾阅读对被告不利的警诫供辞,却不会令法官丧失审案资格。本案而言,黎官研读的PII材料牵涉其他受调查者,与支联会和邹没关系,故黎官不会受影响。

高院表示,本案由3名法官组成审判庭审理,一名公正的旁观者会留意到法官的司法誓言,法官会小心评估案中证据。高院强调,本案由3名专业法官审理,黎官不会有任何表面偏颇的可能,法庭亦对邹幸彤和其他被告能获公平审讯有信心;审判庭成员必定履行司法誓言,单凭法理与证据断案,不受任何压力影响。高院裁定,本案不存在任何致使黎官避席的正当理由,驳回邹的申请。

【案件编号:HCCC 155/22】

(港区国安法)